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关于山东味珍食品有限公司年产50.5吨冻干食品加工项目已批准公告
索引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分局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影响评价 |
成文日期: | 2024-08-26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环境局****分局关于****年产50.5吨冻干食品加工项目已批准公告
时间:2024-08-26 08:4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我分局对****年产50.5吨冻干食品加工项目作出审批决定。公示期为2024年08月26日-2024年 09月03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37-****890
通讯地址:**省****服务中心,中兴路东(二楼工程综合窗口06-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273200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时间 | 全文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1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 | 济环报告表**[2024]015号 | 2024年08月26日 | 见附件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 联系电话:0537-****890 通讯地址:**省****服务中心,中兴路10号路东(二楼工程建设综合窗口06-生态环境窗口) |
附件:****年产50.5吨冻干食品加工项目批复公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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