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市自然资规纳告〔2024〕04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三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指定由**市纳****服务中心承办,于2024年8月27日
进行公告,现对原公告起止时间进行调整,其余事项不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序 号 | 地块编号 | 土地 坐落 | 规划设计要求 | 供地方案 | ||||||||||||
规划面积 (平方米) | 规划用地性质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绿地率 (%) | 建筑高度 (米) | 供地方式 | 供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年) | 起始价 (万元/亩) | 保证金(万元) | 付款方式 | 土地交付及开竣工要求 | |||
1 | 510503-2023-C-009 | **区安富街道 | 2920 (合4.38亩) | W1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 ≤2.2 | ≤55 | ≥20 | ≤24 | 挂牌 | 2920 (合4.38亩) | 仓储用地 | 50 | 24 | 22 | 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付土地总价款的50%,剩余价款在6个月内付清。 | 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交付土地,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动工,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
2 | 510503-2024-C-011 | **区**镇力砼商混站南侧 | 107876 (合161.814亩) | M2二类工业用地 | ≤2.5(下限满足自然**部发布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 ≤55(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 | 绿地率除隔离、防护、缓冲等要求外,原则上不再安排绿地 | ≤24 | 挂牌 | 107876 (合161.814亩) | 工业用地 | 50年 | 23 | 745 | 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付土地总价款的50%,剩余价款在6个月内付清。 | 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交付土地,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动工,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
3 | 510503-2024-C-012 | **区护国镇 | 8045 (合12.0675亩) | M1一类工业用地 | ≤2.5(下限满足《**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川自然资发〔2024〕1号) | ≤55(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 | 绿地率除隔离、防护、缓冲等要求外,原则上不再安排绿地 | ≤24 | 挂牌 | 8045 (合12.0675亩) | 工业用地 | 50年 | 22 | 53 | 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付土地总价款的50%,剩余价款在6个月内付清。 | 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交付土地,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动工,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
二、竞买人资格
(一)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和相关文件另有规定的外,均可单独或联合参加竞买。联合竞买的,在申请时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明确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成立)等内容。
(二)竞买保证金缴纳的主体必须是申请竞买土地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受理非竞买人代缴竞买保证金。
(三)竞买人需提交****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资信承诺书。
三、竞买申请办法
自《公告》公布之日起有意参与竞买者可到**市纳****服务中心(**市**区**西路一段117号区政府大院)咨询、索取出让挂牌文件。竞买申请人须于2024年9月27日17:00前凭竞买保证金交款凭据(竞买人须到****开具竞买保证金正式发票,收款单位:**市纳****服务中心,开户行:****公司安富支行,账号:201********01643)及挂牌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到**市纳****服务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取得竞买资格。本次挂牌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申请。
四、挂牌时间、地点
2024年9月19日10:00至2024年9月30日15:30为挂牌出让起止时间,挂牌地点设在**市纳****服务中心,挂牌摘牌活动于2024年9月30日15:30在******交易中心(**市**区安富街道人民西路三段二号四楼,即**区隆纳高速连接线与纳江路交叉口铁****服务中心四楼)进行。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510503-2023-C-009号宗地:1.按发布公告之日的现状出让。2.宗地开发利用应严格按照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执行。
510503-2024-C-011、510503-2024-C-012号宗地:1.按发布公告之日的现状出让。2.宗地开发利用应严格按照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执行。3.宗地竞买人需凭审查通过的《工业项目准入审查表》方可报名。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相关信息也可通过国际互联网“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com/)、“**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dnr.****.cn:800)、“**市公共**交易网”(https://www.****.com/)、“中国**门户网”(http://www.****.cn)进行查询。
联系人:李先生、王女士
联系电话:(0830)****890、177****6079、173****0297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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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