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市卢村乡Y102杨家边路乡道升级改造工程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3.3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中:“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行业类别为 G(公路工程)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修改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行业类别为 G(公路工程)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项目总工任职资格和业绩中:“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得9分;项目总工自2021年1月1日以项目总工身份,独立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公路工程项目施工业绩(包括公路新改建、沥青道路施工、路基路面专项工程),每提供1得6分,本项最高得6分。注:提供网页截图扫描件或提供相关纸质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交工验收报告)扫描件加盖公章(提交的交工验收报告应符合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的相关规定(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盖章),交竣工合并验收的项目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本项评审的项目总工业绩数量不超过1个。”修改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得9分;项目总工自2021年1月1日以项目总工身份,独立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公路工程项目施工业绩(包括公路新改建、沥青道路施工、路基路面专项工程),每提供1得6分,本项最高得6分。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合同段工程验收质量合格标准以上。注:提供网页截图扫描件或提供相关纸质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交工验收报告)扫描件加盖公章(提交的交工验收报告应符合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的相关规定(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盖章),交竣工合并验收的项目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本项评审的项目总工业绩数量不超过1个。”。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新增10.1.1支付合同价款“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期限、金额(或比例):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是,提供施工合同额8%的工程款支付担保。在取得施工许可证3个月内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单位在收到工程款支付担保后3日内将相关资料上传至至项目所在地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未按时按承诺提交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工程建设项目,将视作建设资金未落实。
工程款支付担保保证期限:原则上应与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保持一致(采用分阶段担保的,建设单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后,当期工程款支付担保解除,进入下一阶段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工期延期的,建设单位应在保证期限到期前30天,办理保函、保单延期手续。
支付理赔:工程款支付担保保证有效期内,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资性工程款或者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施工进度款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专业承包企业,下同)可以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同时将拖欠信息报送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和人力**社会保障主管部门。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采用银行保函(纸质或电子)、担保公司担保、第三方担保等方式,也可以用工程款支付保证保险替代。”
注:此补遗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已作修改,请投标人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招标人: ****
招标代理:****
2024年0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