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国有资产处置服务单位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有资产处置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社会服务/其他社会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29日 10:55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思雨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11-****6155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新区金港路28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孙老师0411-****4850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中冶商务园B区15-1号一楼(园外)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思雨0411-****6155 | ||
附件: | |||
附件1 | 论证汇总.jpg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国有资产处置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国有资产处置服务单位1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国有资产处置服务单位采购项目于2024年08月06****政府采购网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编号:****),截止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4日16:00,只有一家供应商(****)报名并购买了采购文件。****国有资产处置服务单位采购项目于2024年08月16****政府采购网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项目编号:****),截止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3日16:00,只有一家供应商(****)报名并购买了采购文件
本项目依据《**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第二款情形,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 综上所述,****国有资产处置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辽****开发区孤山北路21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8月29日 至 2024年09月0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论证专家名单:王磊,潘**,薛**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地址:**市**新区金港路288号
联系方式:孙老师0411-****4850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中冶商务园B区15-1号一楼(园外)
联系方式:刘思雨0411-****6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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