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0万方预制构件和60万方混凝土生产线技改项目(一阶段验收)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226MABPOXKT4B | 建设单位法人:蒋善宏 |
颜海河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县长街镇伍山长胜(盐仓库一)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20万方预制构件和60万方混凝土生产线技改项目(一阶段验收)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21-C3021-水泥制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县长街镇伍山长胜(盐仓库一) |
经度:121.75574 纬度: 29.1999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1-23 |
甬环宁建〔2024〕1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000 |
221 | 运营单位名称:**** |
****0226MABP0XKT4B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226MABP0XKT4B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3********960790Y | 竣工时间:2024-04-03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6-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2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www.****.com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20万方预制构件和60万方混凝土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15万方预制构件和30万方混凝土 |
主要生产设备骨料仓实际仅为4个(审批10个),本项目为一阶段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原料准备、计量: 项目主要原料为砂、碎石、矿粉、粉煤灰、水泥、水、脂肪族减水剂、膨胀剂,在生产前需先进行配料称量,各原料之间的配比大约为:砂590kg、碎石880kg、矿粉72kg、粉煤灰48kg、水泥190kg、水135kg、膨胀剂6kg、脂肪族减水剂2kg。 (1)骨料称量(砂、碎石):项目所需骨料包括砂、碎石,由相邻企业的成品仓库通过配料机进行配比称量,称好后由输送带直接输送到混凝土搅拌机内。 (2)粉料称量(水泥、矿粉、粉煤灰、膨胀剂):所需粉料由密封罐车运至厂区,再由罐车或其它输送装置通过压缩空气泵打入立式筒仓,开启蝶阀,粉料落入螺旋输送机,再由螺旋输送机输送到称量斗称量,称好的粉料由称量斗下的气缸开启蝶阀滑入混凝土搅拌机。 (3)水称量:所需的水通过水泵抽入称量箱称量,称好的水由增压泵抽出,经喷水器喷入混凝土搅拌机。 (4)减水剂称量:将脂肪族减水剂通过自吸泵从外加剂桶抽入称量箱称量,称好的减水剂投入混凝土搅拌机。 2、投料、搅拌: 各原料在经过准确计量后,经投料口投入搅拌机充分搅拌,投料和****搅拌站内进行。进入混凝土搅拌机的物料在相互反转的两根搅拌轴上的双道螺旋叶片的搅拌下,使物料产生挤压、磨擦、剪切、对流,从而进行剧烈的强制掺合。待搅拌完成后,由搅拌机开门装置的气缸将门打开,由叶片将已搅拌好的混凝土推到等待在搅拌机下的搅拌车内。 3、出料: 通过上述步骤,本项目目前可制成约45万方混凝土,其中30万方混凝土由搅拌车运走外售,不在厂区内堆存;另外15万方混凝土用于自制预制构件。 项目整个操作过程在电脑控制下进行,采用先进的自动化配比、自动化输送和自动化搅拌工艺,能便捷精准地生产出所需混凝土。 4、预制构件制作: 先对钢筋使用切断机进行切割,再用弯箍机、弯曲机、车床等设备进行机加工,用焊机进行焊接固定,制成所需的钢筋骨架,然后根据设计图纸要求进行预埋件预埋。 之后在模具内壁涂一层脱模剂,把钢筋放入模具里,再将混凝土浇筑入模具中,浇筑时控制好混凝土厚度,在达到相应厚度要求时就停止浇筑。 之后为了提高构件强度,防止成型后的构件因暴晒、风吹等原因出现收缩、裂纹等现象,需要对构件进行养护,本项目采用洒水养护方式,每天定时洒水。养护用水大部分都自然蒸发消耗,少部分经厂区排水沟引入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排放。 之后当混凝土的强度达到预制构件设计要求时,将构件从模具中脱出,再对产品进行检验,检验后即为成品。脱模剂按需添加、不外排,不产生废脱模剂,脱模后的模具无需清洗。 | 实际建设情况:1、原料准备、计量: 项目主要原料为砂、碎石、矿粉、粉煤灰、水泥、水、脂肪族减水剂、膨胀剂,在生产前需先进行配料称量,各原料之间的配比大约为:砂590kg、碎石880kg、矿粉72kg、粉煤灰48kg、水泥190kg、水135kg、膨胀剂6kg、脂肪族减水剂2kg。 (1)骨料称量(砂、碎石):项目所需骨料包括砂、碎石,由相邻企业的成品仓库通过配料机进行配比称量,称好后由输送带直接输送到混凝土搅拌机内。 (2)粉料称量(水泥、矿粉、粉煤灰、膨胀剂):所需粉料由密封罐车运至厂区,再由罐车或其它输送装置通过压缩空气泵打入立式筒仓,开启蝶阀,粉料落入螺旋输送机,再由螺旋输送机输送到称量斗称量,称好的粉料由称量斗下的气缸开启蝶阀滑入混凝土搅拌机。 (3)水称量:所需的水通过水泵抽入称量箱称量,称好的水由增压泵抽出,经喷水器喷入混凝土搅拌机。 (4)减水剂称量:将脂肪族减水剂通过自吸泵从外加剂桶抽入称量箱称量,称好的减水剂投入混凝土搅拌机。 2、投料、搅拌: 各原料在经过准确计量后,经投料口投入搅拌机充分搅拌,投料和****搅拌站内进行。进入混凝土搅拌机的物料在相互反转的两根搅拌轴上的双道螺旋叶片的搅拌下,使物料产生挤压、磨擦、剪切、对流,从而进行剧烈的强制掺合。待搅拌完成后,由搅拌机开门装置的气缸将门打开,由叶片将已搅拌好的混凝土推到等待在搅拌机下的搅拌车内。 3、出料: 通过上述步骤,本项目目前可制成约45万方混凝土,其中30万方混凝土由搅拌车运走外售,不在厂区内堆存;另外15万方混凝土用于自制预制构件。 项目整个操作过程在电脑控制下进行,采用先进的自动化配比、自动化输送和自动化搅拌工艺,能便捷精准地生产出所需混凝土。 4、预制构件制作: 先对钢筋使用切断机进行切割,再用弯箍机、弯曲机、车床等设备进行机加工,用焊机进行焊接固定,制成所需的钢筋骨架,然后根据设计图纸要求进行预埋件预埋。 之后在模具内壁涂一层脱模剂,把钢筋放入模具里,再将混凝土浇筑入模具中,浇筑时控制好混凝土厚度,在达到相应厚度要求时就停止浇筑。 之后为了提高构件强度,防止成型后的构件因暴晒、风吹等原因出现收缩、裂纹等现象,需要对构件进行养护,本项目采用洒水养护方式,每天定时洒水。养护用水大部分都自然蒸发消耗,少部分经厂区排水沟引入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排放。 之后当混凝土的强度达到预制构件设计要求时,将构件从模具中脱出,再对产品进行检验,检验后即为成品。脱模剂按需添加、不外排,不产生废脱模剂,脱模后的模具无需清洗。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该项目产生的焊接烟尘、筒仓粉尘、投料搅拌粉尘、经除尘抑尘处理后排放,运输扬尘采取厂区运输道路硬化,并定时清扫、洒水抑尘,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及表3排放限值;脱模剂挥发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生产区域及原料、产品堆场均在密闭车间内,皮带运输系统封闭,采用湿式除尘;进出厂区路面硬化,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定时对厂区路面洒水、清扫,有效消除粉尘污染。 该项目初期雨水、清洗废水、养护废水经沉淀池处理达到《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中的钢筋混凝土拌合用水水质标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其中COD、氨氮、总氮、总磷执行《****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 1限值)后排放。 该项目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不得随意丢弃,应妥善收集后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送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修改单要求落实防腐、防渗、防雨等措施;一般固废按无害化、**化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加强内部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该项目新增环境管控单元污染物排放总量,全厂污染物外排环境量控制为:颗粒物≤5.803t/a。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生产区域及原料、产品堆场均在密闭车间内,皮带运输系统封闭,并采用湿式除尘;已对进出厂区路面硬化,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定时对厂区路面洒水、清扫,有效消除了粉尘污染。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筒仓粉尘、投料和搅拌粉尘、脱模剂挥发废气及运输扬尘。 本项目焊接烟尘及脱模剂挥发废气通过车间整体通风排放;筒仓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一根33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投料和搅拌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一根33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厂区运输道路进行硬化,定期人工洒水降尘。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初期雨水、清洗废水(包括搅拌机清洗废水、搅拌车清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喷淋洒水抑尘水、养护废水及生活污水。 本项目初期雨水收集至初期雨水池经沉淀处理后回用;喷淋洒水抑尘水全部自然蒸发损耗;清洗废水(包括搅拌机清洗废水、搅拌车清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及养护废水经沉淀池沉淀(依托邻近的宁****公司)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近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清运;远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处置。 本项目一般固废室内贮藏,贮存场所地面已采用水泥硬化。危废暂存库单独设置,位于生产厂房北侧,约20平方,暂存库门上已张贴危废库标识,暂存库内对应墙上已张贴所有危废的分类标识,暂存库内贮存场所地面已采取地面硬化及托盘等防渗防漏措施,不同危废已分类存放。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钢筋边角料、废焊条、泥渣、废油、废桶及生活垃圾。 本项目钢筋边角料、废焊条经统一收集后外售;泥渣经统一收集后用于外售制砖;废油、废桶经统一收集后交由**庚****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委托****清运。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机器设备运行及车辆行驶时产生的噪声。 本项目将高噪声设备置于车间中部,并通过车间隔音墙、设备安装减震垫等方式,****车行驶速度,有效的减少了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分析,本项目有组织颗粒物排放量为0.7888t/a,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量为5.0142t/a,共计新增污染物外排环境量为5.803t/a。 本次验收根据******公司出具的《****年产20万方预制构件和60万方混凝土生产线技改项目竣工验收检测报告》((中通检测)检字第ZTE****05060号、(中通检测)检字第ZTE****05060-1号)监测数据核算,本次验收实际新增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量为0.129吨/年,符合环评有组织颗粒物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 |
项目在实际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建设内容未超出环评范围,生产工艺与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一致,其中筒仓排气最终合并成一个排气筒排放(同种污染因子即颗粒物,执行同一个排放标准),未发生重大改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51 | 0 | 0 | 0 | 0.051 | 0.051 | |
0 | 0.0204 | 0 | 0 | 0 | 0.02 | 0.02 | |
0 | 0.001 | 0 | 0 | 0 | 0.001 | 0.00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129 | 5.803 | 0 | 5.803 | -5.674 | -5.674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初期雨水池、化粪池、沉淀池等 | 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间接排放浓度限值标准。 |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初期雨水、清洗废水(包括搅拌机清洗废水、搅拌车清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喷淋洒水抑尘水、养护废水及生活污水。 本项目初期雨水收集至初期雨水池经沉淀处理后回用;喷淋洒水抑尘水全部自然蒸发损耗;清洗废水(包括搅拌机清洗废水、搅拌车清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及养护废水经沉淀池沉淀(依托邻近的宁****公司)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近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清运;远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处置。 | 监测期间(2024年5月16日~5月17日),企业生活污水排口pH值、化学需氧量及动植物油最大浓度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最大浓度值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间接排放浓度限值标准。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布袋除尘等 | 筒仓粉尘、投料和搅拌粉尘中的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中的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 | 本项目生产区域及原料、产品堆场均在密闭车间内,皮带运输系统封闭,并采用湿式除尘;已对进出厂区路面硬化,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定时对厂区路面洒水、清扫,有效消除了粉尘污染。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筒仓粉尘、投料和搅拌粉尘、脱模剂挥发废气及运输扬尘。 本项目焊接烟尘及脱模剂挥发废气通过车间整体通风排放;筒仓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一根33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投料和搅拌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一根33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厂区运输道路进行硬化,定期人工洒水降尘。 | 监测期间(2024年5月16日~5月17日),本项目投料和搅拌粉尘治理设施中的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 监测期间(2024年6月4日~6月5日),本项目筒仓粉尘治理设施中的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隔音墙、减震垫等 | 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机器设备运行及车辆行驶时产生的噪声。 本项目将高噪声设备置于车间中部,并通过车间隔音墙、设备安装减震垫等方式,****车行驶速度,有效的减少了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监测期间(2024年5月16日~5月17日),该项目各测点昼间环境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该项目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不得随意丢弃,应妥善收集后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送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修改单要求落实防腐、防渗、防雨等措施;一般固废按无害化、**化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本项目一般固废室内贮藏,贮存场所地面已采用水泥硬化。危废暂存库单独设置,位于生产厂房北侧,约20平方,暂存库门上已张贴危废库标识,暂存库内对应墙上已张贴所有危废的分类标识,暂存库内贮存场所地面已采取地面硬化及托盘等防渗防漏措施,不同危废已分类存放。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钢筋边角料、废焊条、泥渣、废油、废桶及生活垃圾。 本项目钢筋边角料、废焊条经统一收集后外售;泥渣经统一收集后用于外售制砖;废油、废桶经统一收集后交由**庚****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委托****清运。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本项目借用相邻企业(宁****公司)的成品仓库储存骨料;沉淀池借用相邻企业(宁****公司)的沉淀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借用相邻企业(宁****公司)的成品仓库储存骨料;沉淀池及板框压滤机借用相邻企业(宁****公司)的沉淀池和板框压滤机。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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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该项目新增环境管控单元污染物排放总量,全厂污染物外排环境量控制为:颗粒物≤5.803t/a。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分析,本项目有组织颗粒物排放量为0.7888t/a,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量为5.0142t/a,共计新增污染物外排环境量为5.803t/a。 本次验收根据******公司出具的《****年产20万方预制构件和60万方混凝土生产线技改项目竣工验收检测报告》((中通检测)检字第ZTE****05060号、(中通检测)检字第ZTE****05060-1号)监测数据核算,本次验收实际新增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量为0.129吨/年,符合环评有组织颗粒物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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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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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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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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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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