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估价机构报名通知表(叶新-大叶公路(叶榭镇界-奉贤区界)道路改建工程)
叶新-大叶公路(叶榭镇界-**区界)道路改建工程 |
**区 |
**区叶榭镇 |
根据《征收土地预公告》(沪〔松〕拟征地告[2018]第023号,沪〔松〕拟征地告[2018]第024号,沪〔松〕拟征地告[2018]第027号,沪〔松〕拟征地告[2018]第028号,沪〔松〕拟征地告[2018]第025号,沪〔松〕拟征地告[2018]第026号),**市**区公路****办公室为建设叶新-大叶公路(叶榭镇界-**区界)道路改建工程项目拟征收**区叶榭镇井凌桥村勤北、勤劳、勤娄、勤谊、兴楼、兴钱、****小组,**区叶榭镇团结村金家、马交场、南埭、邱家、苏泾、杨家坟、油车、****小组,**区叶榭镇东勤村陈介、河底桥、****小组,**区叶榭镇农民集体,**区叶榭镇徐姚村何介、王阳、新光、新辉、新联、新勤、**、****小组,**区叶榭镇兴达村蒋家场、马桥、七房、****小组,该拟征地范围内涉及房屋补偿共3户,建筑面积约809.20平方米。
现该拟征地范围内即将开展房屋补偿评估工作,拟于2024年11月28日前完成评估工作。按照《**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规定》和《**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评估管理规定》,该拟征地范围内房屋补偿评估工作需要1家估价机构承担。请有意向的估价机构于2024年09月04日16:00前到**市**区建****事务中心报名,报名时请提交《征地房屋补偿评估工作申请表》(见附件)、工商营业执照、公司简介(落款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带好上述证件原件,以备查验。
逾期不予受理,特此通知。
报名地址:**区荣乐东路2111号3号楼207室
时间:上午09:00-10:30;下午13:30-16:00
联系人: 方老师
联系电话:****0155
盖章**市**区征地事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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