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招标投标条例》有关法律规章,******集团****公司下属控股企业****在**省**市实施80万吨复混肥颗粒加工项目,现对该项目(5#公共仓库)厂区照明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段进行竞争性比选,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主体
二、项目信息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80万吨复混肥颗粒加工项目(5#公共仓库)厂区照明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本次比选范围主要分为两个区域(5#仓库外部、原2#仓库)。
(二)采购范围
本次设计建设范围包含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施工比选范围包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所有工作。
(三)建设地点
**市**区**路以东。
三、建设时间
合同签订日之后30日历天安装完成。
四、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
比选申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二)信誉要求
1、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破产状态;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国执行公开信息网(http://zxgk.****.cn/shixin/;jsessionid)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过骗取中标情形和未发生过重**全、质量事故;
4、未被国家有关部委、行政主管部门或本项目法人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
5、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内经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比选申请人的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记录;
6、未被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投标。
五、评标方式及分值构成
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标法,分值100分,构成如下:
(70分) | 报价(70分) |
设计方案评分标准(20分) | 对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10分) |
主要工程材料(10分) |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10分) | 质保期(10分) |
评分细则详询联系人。
六、现场踏勘
不组织统一踏勘,参加比选的单位可自行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联系相关负责人到项目实地踏勘现场。
七、比选文件的递交
比选资料自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8月30日期间,以电子版文件的形式递交,比选资料包括企业信息、报价方案、建设施工方案等内容(可详询联系人),具体如下:
资料名称 | |
营业执照 | |
2 | 使用产品报价单 |
3 | 安装灯具位置布置图 |
逾期送达的比选文件,将不予受理。
八、比选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本次比选不设置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九、评比时间
2024年8月31日。
建设单位:****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80****0700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