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37香坊-平山公路崔家庙至阜城段改建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21********254429w | 建设单位法人:卜宝峰 |
张金岩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 |
**省**市胜利东路205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S337**-**公路崔家庙至**段改建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30-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救援、应急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目;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12-E4812-公路工程建筑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
经度: 纬度: | ****机关:****审批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03-23 |
阜行审环表〔2020〕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3366.8 |
1114 | 运营单位名称:**** |
121********254429w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121********254429w | 验收监测单位:**中彻****公司 |
911********1967675 | 竣工时间:2023-12-2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7-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2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726OifQd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项目为公路改建项目路线全长 22.09km。设置中桥2座,小桥3 座,涵洞 4道,平面交叉 48 处。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为公路改建项目,路线全长22.09km。全线设置中桥2座,箱涵3道,管涵13道,平面交叉57处。 |
本工程桥梁涵洞、交叉口数量有所调整,项目实施过程中,考虑桥涵与道路、水利及**业的相互关系,并满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要求,对桥涵、交叉口的数量、规模等进行了优化调整。路线桥涵、交叉口数量的调整均不涉及敏感点及环保设施的变化,且不影响道路两侧排水,从环保角度分析,调整可行。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项目路线全长 22.09km,其中起点(规划邯港高速**段刘集连接线与千武线交叉处)至终点段(S337**绕城段起点处)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现有路面平均宽16m,向两侧加宽,改建后路基宽25.5m。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时速80km/h,桥涵设计荷载标准采用公路-I级。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速度采用80km/h,一般段路基宽25.5m,桥涵设计荷载标准采用公路-I级。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确定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建设要重点注意以下内容: 施工期项目不**沥青拌合站,施工产生的粉尘采取定期喷酒,物料苫盖施工现场进行围挡等措施;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为周边居民,生活废水排放依托周边住户,施工废水设置沉淀池,处理后进行回用;施工期噪声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围挡等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由当地养护单位收集后交由环卫单位处置,拆迁固废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处理场,旧路面进行泡沫沥青再生后作为柔性基层使用。运营期废气主要是机动车排放尾气及道路扬尘,加强对道路的清扫、养护;为防止桥上车辆发生事故冲入河道,在祁楼支渠、湘江河路段设置防撞护栏,郝庙桥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噪声采取设置村庄标志、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等措施,超标敏感点设立景观墙、安装通风隔声窗;运输车辆撒落的废弃物,由养护单位统一清理。 | 实际建设情况:施工期施工单位项目部设有专人负责公路施工期间的环保工作,在施工过程中采用低噪声设备,未在村庄等敏感点附近夜间施工;运输车辆采取了限速、禁鸣等措施;物料运输车辆采用了密闭设施、临时堆土物料采用防尘网苫盖,施工现场设置围挡,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进行回用;建筑垃圾定期送至指定堆放场集中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当地养护单位收集后交由环卫单位处置。 运营期安排专门人员对道路进行清扫、养护;祁楼支渠桥、郝庙桥设置水凝土防撞护栏并在桥面设置径流收集系统即防渗池,在砖门供水站路段设置径流收集系统及防渗池;设置村庄标志、减速慢行、禁止鸣笛标志等。噪声监测达标,在道路两侧设置绿化带,后期对噪声进行跟踪监测数据,一旦远期出现超标,将采取相应降噪措施;运营期路面废弃物由养护单位统一清理。 |
为减小对居民出行及日常生活的影响,不具备建设景观墙及通风隔声窗的条件。经监测,各敏感点噪声监测值不超标,为降低公路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在敏感点附近采取设置限速标志、绿化等措施,根据跟踪监测数据,一旦远期出现超标,将采取相应降噪措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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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道路进行绿化,设置交通标志牌及限速标志线 | 改建公路沿线声环境敏感点主要为农村居民点,距交通干线边界线35m范围内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距离交通干线边界线35m范围以外的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学校、医院等特殊敏感点,其室外噪声昼间60dB(A),夜间50dB(A)。敏感点室内声环境执行《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中允许噪声级要求,即卧室昼间≤45dB(A)、夜间≤37dB(A);教室≤45dB(A);病房、医护人员休息室昼间≤45dB(A)、夜间≤40dB(A)。 | 在道路两侧设置绿化带,设置村庄标志、减速慢行、禁止鸣笛标志等 | ①噪声敏感点监测:在项目沿线卢集村、金庄村、崔庙医院、崔庙二小、崔家庙村、****小学、史家庵村、后砖门村、刘枣胡村、郝家庙村、**鑫苑、**家园、****学校****中学)、军张庄村、前场村、前雄河村、金泰阳养老院、郭里阳村、高什二屯村、张屯村等20个敏感点共布设55个噪声监测点。35米内,选取与公路最近的沿街住宅室内外各设一个监测点;35米外,选取与35米区域距离最近的住宅窗外布设一个监测点。 ②交通噪声24小时连续监测:在后砖门村东侧1130m处进行24h交通噪声连续监测。 ③衰减断面监测:在刘枣胡村西侧430米处进行衰减断面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①减少土地占用:公路在选址选线时应尽量避免占用耕地,以减少对农业的损失;严格划定作业边界,严禁超界占用和破坏沿线的耕地。 ②土地补偿恢复措施:本项目在工程完成后应尽快进行植被的恢复,做到边使用,边平整,边绿化,边恢复。公路路基施工作业前需剥离表层的腐殖土,剥离厚度约 0.3m,用做后期植被恢复。堆土应先拦后堆,并采取临时土埂拦挡和纱网遮盖,严禁露天堆放。 ③动植物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场地及施工边界,减少对周围地表植被的破坏。道路施工过程中运输车辆应沿着道路规范行使,防止碾压周边地表植被;施工时注意保护各路段的自然植被,施工后在通道附近补种一定数量的本地乔木,使杂草、灌木尽早恢复其自然景观。 切实做好公路沿线绿化措施。在公路用地范围内种植绿化林带,净化空气,美化道路环境的同时,可有效补偿公路因占用农田而造成的植被生物量的损失。 ④水土保持措施:施工单位应随时与气象部门联系,事先了解降雨时间和特点,制定雨季施工计划;施工时修建临时排水设施,要随时保持施工现场排水设施的畅通;当暴雨来临时应对临时堆土等进行覆盖;地面开挖后尽可能降低地面坡度,除去易于侵蚀的土垄背;本项目设计上采取了植草、种树、播撒草籽恢复植被,降低水土流失的影响。 | 划定了作业边界,严格控制施工场地及施工边界,减少土地占用及对周围地表植被的破坏;对占用的临时用地及时进行了生态恢复;制定了施工计划避开雨季,避免水土流失。 |
表7 风险设施
1 | 防撞护栏2处(郝庙桥、祁楼支渠桥);报警电话标志牌2处(郝庙桥、祁楼支渠桥);限速标志4块(郝庙桥、祁楼支渠桥入桥口);郝庙桥、祁楼支渠桥、砖门供水站路段设置径流收集系统,径流排至50立方米防渗池;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在郝庙桥、祁楼支渠桥处设置了防撞护栏;在郝庙桥、祁楼支渠桥处设置了报警电话标志牌;在郝庙桥、祁楼支渠桥处设置了限速标志;在郝庙桥、祁楼支渠桥、砖门供水站路段设置了防渗池;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2年6月28****环境局****分局备案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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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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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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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①减少土地占用:公路在选址选线时应尽量避免占用耕地,以减少对农业的损失;严格划定作业边界,严禁超界占用和破坏沿线的耕地。 ②土地补偿恢复措施:本项目在工程完成后应尽快进行植被的恢复,做到边使用,边平整,边绿化,边恢复。公路路基施工作业前需剥离表层的腐殖土,剥离厚度约 0.3m,用做后期植被恢复。堆土应先拦后堆,并采取临时土埂拦挡和纱网遮盖,严禁露天堆放。 ③动植物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场地及施工边界,减少对周围地表植被的破坏。道路施工过程中运输车辆应沿着道路规范行使,防止碾压周边地表植被;施工时注意保护各路段的自然植被,施工后在通道附近补种一定数量的本地乔木,使杂草、灌木尽早恢复其自然景观。 切实做好公路沿线绿化措施。在公路用地范围内种植绿化林带,净化空气,美化道路环境的同时,可有效补偿公路因占用农田而造成的植被生物量的损失。 ④水土保持措施:施工单位应随时与气象部门联系,事先了解降雨时间和特点,制定雨季施工计划;施工时修建临时排水设施,要随时保持施工现场排水设施的畅通;当暴雨来临时应对临时堆土等进行覆盖;地面开挖后尽可能降低地面坡度,除去易于侵蚀的土垄背;本项目设计上采取了植草、种树、播撒草籽恢复植被,降低水土流失的影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划定了作业边界,严格控制施工场地及施工边界,减少土地占用及对周围地表植被的破坏;对占用的临时用地及时进行了生态恢复;制定了施工计划避开雨季,避免水土流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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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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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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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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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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