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城关区夺底流沙河沟维巴沟段防洪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102MB112948X7 | 建设单位法人:普布卓玛 |
多吉旦增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自治区**市**区 |
****市**区林廓东路38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市**区夺底流**沟维巴沟段防洪工程 | 项目代码:无 |
建设性质: | |
2018版本:144-防洪治涝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610-N7610-防洪除涝设施管理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市**区 |
经度: 纬度: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7-08-21 |
拉环评审〔2017〕25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957.81 |
16.65 | 运营单位名称:**** |
****0102MB112948X7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195MAC3QDH58R | 验收监测单位:/ |
/ | 竣工时间:2020-08-06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8-0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2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801bzqvr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本工程位于维巴沟两岸。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砂石滞留区和流速缓冲区580米、排洪渠长2870米。其中砂石滞留区铺设100米的铅丝石笼护底和480米的预制砼块,布置拦沙坎6座和谷坊坝1座,采用钢筋石笼结构;排洪渠采用C25钢筋砼结构形式,渠底宽为7.0米,墙厚为0.25-0.35米,底板厚0.35米,下设0.05米C10素砼垫层,两侧回填砂砾料;排洪渠设置3处引水管涵。工程总投资2925.6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5万元,占总投资的0.56%。 | 实际建设情况:工程建设地点、工程规模与环评批复一致;工程总投资、环保投资与环评基本一致,各项环保投资已落实。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生态影响减缓措施: (1)生态恢复措施及预期效果 针对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按照“谁开发、谁保护”的原则,本次环评提出以下生态保护及恢复方案。 1)施工场地清理 ①施工场地的垃圾要定时收集,运****填埋场处置,应特别做好塑料袋等不可降解垃圾的收集和管理工作,禁止随意丢弃; ②严禁在工程沿线植被覆盖较好的林地和灌木林地内设置施工营地; ③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平整,对沉淀池、隔油池、旱厕进行回填,撒播草种。 2)植被恢复措施本工程永久占地主要为排洪渠占地,对背水面采取绿化措施,草种选择苜蓿、白草、三刺草等。 3)排洪渠占地区域迹地清理对排洪渠占地区域进行平整,清理迹地,保持工程沿线河道线性。 4)施工道路生态恢复措施 ①便道施工在施工完毕后,及时平整便道,回填表层土壤,整治土壤,撒播草籽,促使植被自然恢复,使其对生态环境影响减小到最低程度; ②合理规划设计施工便道及便道宽度,并要求各种机械和车辆固定行车路线;施工便道应划定界限,即在施工便道两侧各0.5m区域采用拉绳、树立旗帜等措施,防止施工车辆随意越界行驶,避免车辆行驶对便道两侧植被进行碾压。 ③施工便道应设置明显标志划定其范围,并有专人进行施工疏导和管理。 (2)陆生动物保护措施 加强对现有植被的保护,避免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区;工程废物应及时处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造成对两栖及爬行动物栖息地破坏;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监督力度,禁止偷猎。 (3)水生生态的保护与恢复 ①应加强施工场地的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的收集和处置,污水按本报告提出水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禁止直接排放,对区域的水生生态环境造成污染性影响。 ②优化施工围堰,合理拆除围堰,以避免造成水质污染和影**生生物栖息环境。 (4)景观影响缓解措施 ①施工场地用彩钢板沿边界封隔,形成一定高度的防护隔离屏幕,可减轻工程施工活动对周围景观的影响。 ②通过认真学习各类法律法规、手册等,提高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禁止违法破坏砍伐河道沿线的行道树及灌丛,注意保护高原植被。临时性弃土要严格在规定的区域内堆放,禁止乱堆乱弃,破坏景观,临时施工场地使用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清除油渍和垃圾,平整地面,尽量恢复原有地貌和植被,以达到与周边自然景观的协调和谐,减小或消除对景观的视觉污染。 | 实际建设情况:(1)施工期生态恢复措施落实情况 ①施工期设置环保管理人员负责场内环境卫生; ②施工过程中未在工程沿线植被覆盖较好的林地和灌木林地内设置施工营地; ③施工结束后对背水面采取绿化措施,草种选择苜蓿、白草、三刺草等; ④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进行了清理、平整,对沉淀池、隔油池、旱厕进行回填,撒播草种;场地内未遗留建筑垃圾等; ⑤ 施工结束后对施工道路进行了植被恢复,基本无裸地。 (2)施工期动物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①施工前开展了环保宣传工作,施工期间未出现施工人员捕捞野生动物的情况; ②合理安排了工程施工时段和方式,对施工区及周边动物的影响较轻。 (3)水生生物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①施工期各类污废水均未排入地表水体; ②涉水施工设置了围堰,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恢复了河道生境; ③施工期未将施工废污水、垃圾等丢弃入河道。 (4)景观影响缓解措施力所及情况 ①施工过程中局部设置了围挡。 ②施工结束施工单位对施工迹地进行了清理,施工区景观恢复较好。 ③严格按照设计设置施工场地,未随意多处设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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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填埋场处理。施工期建筑垃圾运至**市建筑垃圾堆放处处置。 | 施工期各类给均规范处置,未随意堆弃。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一)加强施工组织管理,规范施工行为。合理进行施工布置,划定施工红线,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和开挖面积,减少区域扰动。工程所需砂石料从**市具有正规合法手续的料场购买,严禁设置取料场。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平整和生态环境恢复。施工中定期****支队****环境保护局报送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情况。 | 施工期按照设计和环评报告设置临时施工场地,严格控制了施工活动范围;施工材料均外购,未私设料场;施工结束后采取了植被恢复措施,工程区基本恢复到自然状态。 |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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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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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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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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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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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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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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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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