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征村乡茶子岗村大坝头-乌沙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招标公告
**县征村乡茶子岗村大坝头-乌沙生命安全防护工程,经业主研究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欢迎有意向的投标人参与本工程的投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县征村乡茶子岗村大坝头-乌沙生命安全防护工程
2、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3、工程建设地点:征村乡茶子岗村
4、工期:30天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工程要约价: 80000 元
7、建设内容:防护栏约500米,标志牌3块。
8、质量标准:合格
二、投标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公路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的施工企业;
3、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含安全****运输厅颁发)。
4、五大员复印件加盖公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交安C类证书)、材料员、资料员】;
5、本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人须由投标单位工作人员(注:公司五大员、****公司负责人)担任;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岗位证原件来现场报名,代报名一律视为围标串标行为,不接受报名。
三、投标资格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法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到场);
5、法人授权委托书(限本工程);
6、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含****运输厅颁发)复印件加盖公章;
7、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交安C类证书)、材料员、资料员】;
8、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9、以上1-8项资料放入资格标(盖章装订成册一正二副密封提交);
10、商务标要求:放入报价函一正二副(盖章装订成册密封提交)。
四、投标保证金要求: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1600元,投标人在投标会上以现金用信封袋密封并加盖公章(只收取中标候选人保证金)。投标单位必须如数递交保证金金额,如出现缺少视为弃标。严禁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扣留投标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10%,开标会结束后24小时内转入招标单位指定账户。
3、本工程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4、报名时间:2024年8 月29日至2024年 9月4日下午5时前(节假日除外)到****现场登记报名,
5、报名及商务标获取地点:****,联系人:卢女士(188****6014)。地址:修河天街11栋105号铺
6、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9 月 5 日上午10:00点(未报名登记不具有投标资格)****会议室。
五、评标办法:报价承诺法
1、投标序号的产生:根据报名顺序由业主代表以随机抽球的方式抽取一个号码即为本次标段的投标编号1号 (例如:抽取的号码是10号,10号即为投标编号1号, 11号即为投标编号2号,以此类推,其余顺延)。
2、当投标单位大于30家时,第一轮先随机抽取30家备选投标单位。第二轮从30家中随机抽取15家投标单位查验委托代理人身份(如查验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不符,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同时进行投标文件和商务标的审查。再从审查合格的15家中直接抽取1名中标单位(由业主代表随机抽取),现场直接宣布中标单位。
3、当投标单位大于15家且小于或刚好30家时,将直接从所有投标单位抽取15家查验委托代理人身份(如查验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不符,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同时进行投标文件和商务标的审查,再从审查合格的15家中直接抽取1名中标单位(由业主代表随机抽取),现场直接宣布中标单位。
4、当投标单位小于或刚好15家时,将直接从所有投标单位进行查验委托代理人身份(如查验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不符,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同时进行投标文件和商务标的审查,再从审查合格的15家中直接抽取1名中标单位(由业主代表随机抽取),现场直接宣布中标单位。
注:如本次项目投标单位超过200家以上采用摇号桶摇球或纸团抓阄方式入围30家。
六、其它事项:
1、本工程采用报价承诺法评标:投标人必须看要约价的价格工程量,报价时充分考虑自身承受能力及风险。
2、依据财政局修财联字(2017)3号文件工程款支付,只能公账对公账付款,不得打入委托人账户(私户)。
3、因承包人施工组织不力、人员不到位、施工管理混乱等情况造成工期进度延误3天以上,发包方可将全部工程直接分包给其它施工单位,其结算办法由发包方确定,承包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4、对所有材料价格无论涨跌一律不予以调差,全部由中标单位负责承担,工程量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
5、若发现证书(件)或业绩材料造假则没收保证金并上报相关部门取消在本地市场的一切投标经营活动。
6、****公司****公司工作人员到现场施工,****公司工作人员在岗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发现一次不在岗直接扣除罚款1000元。
7、延期处罚,承包人承诺在规定的工期内必须完成施工任务,每延期一天罚款1000元(含天气变化因素在内)。
8、付款方式:按4:3:2:1比例付款,即工程全部完工后工程款支付40%,验收后付30%,审计结束后付20%,10%余款在工程保质期满付清(以上工程款含税)。发包人可根据承包人施工进度及工程质量情况调整付款比例,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9、该项目工程的所有关税收必须在**县缴纳。工程款支付按**税务部门提供的税务发票结算。如中标后不能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税务发票结算,工程款项不予支付,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10、中标后公示期满三天内签订施工合同并立即施工,否则视为弃权。
七、公告时间:
2024年8月29日至开标前。
招标单位:****
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187****5705
招标代理:****
联系人: 卢女士 联系电话:188****6014
监督机构: ****纪委
联系人: 丁女士 联系电话: 186****4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