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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报来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运营商备案申请材料已收悉,根据《关于印发**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黔能电力〔2016〕155号)要求,现予备案,特此通知:
一、企业名称:****。
二、企业类型: ****公司(自然人独资)
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326MADD14L29L。
四、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人力**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运输货物打包服务;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金属结构销售;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水泥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建筑砌块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建筑用石加工;五金产品零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建筑物清洁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消防器材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消防技术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安防设备销售;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技术服务;****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五、注册资金:贰仟壹佰万元整
六、严格执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相关管理规定、标准,违反相关要求,将按《**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暂行)执行第二十条规定,取消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