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区智能家居产业园项目质量安全监督行业管理与协调性服务已由相关文件批准招标,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招标人为****。现对该项目的第三方质量监督及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区智能家居产业园项目质量安全监督行业管理与协调性服务
2.2项目建设地点:**市**区
2.3招标编号:****
2.4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203亩,建筑面积:194964.14㎡(主要建设内容包括8栋标准厂房以及配套附属工程。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93410.50㎡,地下建筑面积1553.64㎡,地上停车位总计389个,其中大车停车位50个(折合小车停车位100个),小车停车位289个。1#标准厂房:37350.84㎡、2#标准厂房29113.04㎡、3#标准厂房13965.94㎡、4#标准厂房49864.60㎡、5#标准厂房33435.87㎡、6#标准厂房12386.36㎡、7#标准厂房7782.21㎡、8#标准厂房11065.30㎡。),分为8个厂区,初步设计总投资7.8亿元(**费:5.8亿元)。厂区规划了交易展示区、自动化智造区、组装加工区、物流仓储区等7个区域。
2.5招标范围:
2.5.1代表监管部门参与工程分部、分项及涉及安全性重要部位验收,代表监管部门参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监督。
2.5.2建设项目检测服务,参与开工前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检测服务,并出具最检测报告。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与从事项目建设管理相匹配的组织机构、管理能力、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3.3投标人应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含甲级)以上资质、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及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实施能力,能独立承担相应业务能力。
3.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和利益,责任的分配和承担的详细工作;本项目只接受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含甲级)以上资质的投标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
3.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9月4日(**时间,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13:00至15:30-18:00,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地址:**市金****花园二区7排3号。
4.2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胶装成册交代理机构存档):
(1)公司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资质证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人在职人员,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1年以上社保缴纳证明);
(3)投标人近三年(2021-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拟投入本项目代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相关证书、社保证明(2023年11月以来任意1个月)及劳务合同、身份证;
(5)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
4.3招标文件购买费用:85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18日10时30分,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自治区**市**区**中路21号
联系人:罗先生
电 话:177****7464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金****花园二区7排3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89****4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