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08-29
****磁共振机房及配套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磁共振机房及配套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磁共振机房及配套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市古里镇铁琴北街166号
2.1.2工程规模及设计改造内容、要求:建筑面积约400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项目投资额约320万元。含设计费、工程设备材料采购费、施工费及相关配套服务等所有费用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含设计、采购、施工):140日历天,
计划设计开工日期:2024年09月14日,
计划施工开工日期:2024年10月14日,
计划工程竣工日期:2025年01月31日。
2.1.5其他:
(1)设计质量要求:合格,满足现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范、标准及相关规定,满足业主要求,确保能通过图纸审查部门的审核(如需)。备注:承包人完成设计任务后,发包人将对该设计成果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承包人修改后仍无法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2)施工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3)货物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设计和技术规范、规程规定的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2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2.1工程设计:完成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及施工阶段的后续服务等。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根据本招标文件要求及项目实际情况完成方案设计;中标后中标人的方案设计需进一步按招标人要求进行补充、修改,深化为初步设计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在审批通过的初步设计的基础上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如需)。
2.2.2货物及材料采购:根据招标人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及货物、材料清单,完成本项目所有货物、材料的采购及相关工作。
2.2.3施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筑施工技术标准和要求,依据施工图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达到招标人使用需求。
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开挖、预制桩基础、混凝土框架结构主体、建设层数共计2层、混凝土平屋面、配套屋面防水作业、房屋建筑外保温节能、1楼为装修交付标准,主要为诊室、核磁共振室、更衣室、等候大厅、设备间,消防、给排水、强弱电满足使用要求、室外原有雨污水管网开挖、管网系统移位新作、电缆沟、电缆井:土方开挖、底板浇筑、砌筑沟槽并抹灰、配套盖板、现有廊架人工保护性拆除、移位安装、局部翻新修缮、现有树木人工开运输移植、室内家具、空调等。
3.1本次招标申请人应具备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承包能力,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施工资质且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建筑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设计资质。
3.2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具有以下资格之一:
①注册建造师或②注册建筑师或③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④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由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和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资质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资质的施工单位。
联合体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5申请人中具有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6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7本项目按[****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建设厅[2018]第6号文)相关规定执行。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8月29日8时30分至2024年09月02日16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入口)-**市(http://218.4.45.172:8086/dlrk/019003/****03002/changshu.html);
4.3潜在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前随时查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1投标截止时间(若有答疑,以招标文件的答疑文件为准)为:2024年09月10日13时30分(**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人:****
地址:**市古里镇铁琴北街166号
联系人:郁维东
电话:0512-****9413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市九里大街5号三楼
联系人:赵冬梅
电 话:0512-****8031
10.1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不要求投标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参加现场开标活动。
10.2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补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执行。
10.3 投标人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的,按[****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建设厅[2018]第6号文)相关规定执行(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10.4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6.00万元。
投标保证金形式:现金或****银行、保险公司等出函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和电子保函),以上保证金形式投标单位只须任选其中一种递交。
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请各投标人详见附件内《**网上开标直播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公告时间:2024-08-29 (至)2024-09-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