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县景星镇大肚川村永乐屯环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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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 **县景星镇大肚川村永乐屯环境整治
项目编号:****
交易方式:阶梯竞价
项目地址:
**省
**市
**县
景星镇
大肚川村
流转期限:-- 至 --
报名起止时间:2024-08-29 09:28:26 至 2024-09-02 16:00:00
竞价起止时间:2024-09-03 09:30:00 至 2024-09-03 10:30:00
立即报名
风险提示 |
1.转出标的的合法性以及真实性由转出方负责,此次交易过程中存在相关交易风险及法律纠纷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并解决。 2.****中心并不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对任何因直接或间接使用本网站内容而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有关内容不准确、不完整而导致的损失,****中心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部分转让标的可能涉及多次产权变更登记,多次产权变更登记所涉及的税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4.部分转让标的可能存在无法过户的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去有关部门了解情况后在进行报名。 |
采购方信息
**** | 地址**县景星镇大肚川村 | |
服务类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汤** | |
项目周期 | 10天 | |
否 | 资金性质集体 | |
类别:集体 金额:27800 |
采购信息
27800 元(总价) | 交易价款/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进场结算 | |
本项目面向社会招标。需提供正式发票。 意向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要求: (1)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的个人或企业。 (2)与村里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经营者,不得参加本项目。 (3)经营者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 ||
中标方需具备相应机械设备,并提供正式发票。所有安全问题,均由中标方承担。待项目结束,由我村验收后,以签订的合同要求支付施工费用。其中:中标方提供铲车、钩机、翻斗车等机械设备到我村指定取砂地点作业,包括装车、运输、服务期内使用的燃油料由中标方自行负责,服务期间,中标方的伙食及住宿由中标方自行负责,服务费先做后付,项目结束经我村验收合格后,双方核对项目量后,我村分一次性支付全部价款,中标方必须开具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机械中途没有经过我村同意自行撤离,则所有款项一律拒付。机械操作及自身在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由中标方自负,与我村无任何关系,中标方擅离职守所造成的任何安全问题与我村无关,我村概不负责,中标方的机械和操作手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服从合法施工,按照我村的要求进行施工过程结束后,经我村验收合格后方可付款。 | ||
是 | 交易保证金(元)5600 | |
成交价格*2% | 挂牌公告期 (工作日)5 | |
信息发布终结 | ||
阶梯竞价 | 竞价方式反向竞价 | |
1000 | ||
2024-08-29 09:28:26 | 报名截止时间2024-09-02 16:00:00 | |
2024-09-03 09:30:00 | 竞价截止时间2024-09-03 10:30:00 | |
账户名称:****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市**路支行 | ||
账 号:923********6950027 | ||
暂未上传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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