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2024年**县诸佛庵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2024年**县诸佛庵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
标段编号 | ****001 | ||||||||
招标人 | **** ****人民政府 | ||||||||
最高限价 | ****742.46元 | ||||||||
代理机构 |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地址:**县**镇南**路18号 联系方式:0564-****516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2024年8月28日9时00分 | 计划工期 | 150日历天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无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无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工期 | 150日历天 | ||||||
地 址 | **市****花园A7别墅 | ||||||||
投标报价(元) | ****307.32元 | ||||||||
项目经理 | 徐向南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皖234****20669 | |||||||||
技术负责人 | 董海兵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业绩 | 无 | ||||||||
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工期 | 150日历天 | ||||||
地 址 | **省**市**市祠山街道广溧路西亚夏汽车城A区01号楼101室 | ||||||||
投标报价(元) | ****787.64元 | ||||||||
项目经理 | 刘光兵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皖234****56296 | |||||||||
技术负责人 | 秦高峰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琦乾****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工期 | 150日历天 | ||||||
地 址 | **省**市**市黄泥镇金家桥49号 | ||||||||
投标报价(元) | ****045.00元 | ||||||||
项目经理 | 赵永幸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皖234****32749 | |||||||||
技术负责人 | 戚晓梅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公示时间 | 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9月02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人民政府 地址:**县住建大厦、**县诸佛庵镇街道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564-****399 2、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委员会(**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委员会(**县****管理局)。 地址:****中心主楼11楼 联系人:梁股长,联系电话:0564-****057。 3、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委员会(**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委员会(**县****管理局)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委员会(**县****管理局)。 地址:****中心主楼11楼 联系人:梁股长 联系电话:0564-****057 2、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