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东燃康晋食品生物质气化供汽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791MA7XCJQF58 | 建设单位法人:伍晓平 |
伍晓平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开发区 |
****示范区******园区8号路晋****公司院内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市东燃康晋食品生物质气化供汽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3-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业(不含供应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520-D4520-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 ****示范区******园区8号路晋****公司院内 |
经度:112.62568 纬度: 37.6708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1-03 |
市环开函〔2023〕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3-02-2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 |
121.5 | 运营单位名称:**** |
****0791MA7XCJQF5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791MA7XCJQF58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1********499780P | 竣工时间:2023-02-2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1-2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2-2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detail?id=7ae1e5d5d3524a1595b223****49643a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生产蒸汽量为2.4万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年生产蒸汽量为2.4万吨/年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加料输送→热解气化→燃气炉燃烧→供汽至用户 | 实际建设情况:加料输送→热解气化→燃气炉燃烧→供汽至用户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加料输送废气:车间密闭,加强车间通风,废气无组织达标排放;灰渣冷却废气:车间密闭,加强车间通风,废气无组织达标排放;锅炉废气:燃料为清洁能源生物质气,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末端配套SCR脱硝系统+多管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处理后的烟气经8m高烟囱达标排放;废水:生活污水、软水系统排水、锅炉排污水通过管道集中收集后排入晋****公司****处理站(2000m3/d),****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公司;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一般固废:灰渣冷却后,统一收集作为原料外售蚊香、炭基肥生产厂家综合利用,烟气净化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统一收集作为原料外售蚊香、炭基肥生产厂家综合利用,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理;危险废物: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棉纱手套、废催化剂,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车间密闭,加料机上料口和下料口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输送皮带全封闭,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灰渣冷却废气:设置全封闭灰渣库,灰渣库上方安装喷淋系统抑尘,废气无组织达标排放;锅炉废气:燃料为清洁能源生物质气,燃气锅炉采用SNCR-SCR联合脱硝技术+多管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处理后的烟气经12m高烟囱(DA002)达标排放;废水:生活污水、软水系统排水、锅炉排污水通过管道集中收集后排入晋****公司****处理站(2000m3/d),****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公司;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一般固废:灰渣冷却后,统一收集作为原料外售蚊香、炭基肥生产厂家综合利用,加料输送除尘灰作为原料回用,烟气净化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统一收集作为原料外售蚊香、炭基肥生产厂家综合利用,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理;危险废物: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棉纱手套、废催化剂,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公司合理处置 |
设置全封闭灰渣库,用于灰渣冷却,由于新增灰渣库及喷淋系统,减少了颗粒物的排放,增加一辆雾炮车抑尘,车间顶部安装喷淋系统,减少了颗粒物的排放;加料输送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输送皮带全封闭,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环保提标改造,将无组织废气排放提升为有组织废气排放,新增布袋除尘处理设施,减少废气排放;燃气锅炉采用SNCR-SCR联合脱硝技术+多管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因锅炉选型问题,无法配套低氮燃烧,实际锅炉废气中氮氧化物处理技术改为SNCR-SCR联合脱硝技术。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966 | 0 | 0 | 0 | 0.097 | 0.097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44 | 0.086 | 0 | 0 | 0.044 | 0.044 | / |
0 | 1.04 | 1.351 | 0 | 0 | 1.04 | 1.04 | / |
0 | 0.132 | 0.135 | 0 | 0 | 0.132 | 0.13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布袋除尘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加料机上料口和下料口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输送皮带全封闭,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处理风量为10000m3/h,处理效率为99.8%,过滤面积为60m2 | 本项目加料输送工序废气颗粒物产生浓度为346~401mg/m3,进口排放速率为2.72~2.94kg/h;颗粒物出口排放浓度为2.9~3.5mg/m3,出口排放速率为0.023~0.028kg/h;颗粒物排放浓度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120mg/m3) | |
2 | SNCR-SCR联合脱硝技术+多管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装置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 | 燃料为清洁能源生物质气,燃气锅炉采用SNCR-SCR联合脱硝技术+多管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处理后的烟气经12m高烟囱(DA002)达标排放 | 本项目锅炉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为3.0~3.7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为31~43mg/m3,可以满足**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中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低噪声设备,厂房隔音、基础减振、定期维护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上料机、气化装置、锅炉风机、水泵等机械动力设备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音、基础减振、定期维护。 | 厂界四周昼间噪声值在52.8~55.0dB(A)之间,夜间噪声值在43.0~44.8d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本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离子交换树脂定期更换厂家回收;灰渣和除尘渣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棉纱手套、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设置危废暂存间储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合理合法、安全处置。 | 本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灰渣冷却后,统一收集作为原料外售蚊香、炭基肥生产厂家综合利用,加料输送除尘灰作为原料回用,烟气净化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统一收集作为原料外售蚊香、炭基肥生产厂家综合利用,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理;危险废物: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棉纱手套、废催化剂已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设置危废暂存间储存,并定期交由******公司合理合法、安全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本项目软水系统、供电工程、供水工程、排水工程均依托晋****公司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软水系统、供电工程、供水工程、排水工程均依托晋****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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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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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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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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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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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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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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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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