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6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9-02 10:30:00,更正为:2024-09-03 10: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4-09-02 10:30:00,更正为:2024-09-03 10:30:00。
将原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审办法4.3.3.1.一般资格审查中“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标准和要求:供应商提供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一年 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 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或者银 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未经审计的提供财务报告 (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 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供应商注册时间 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不足一年的,也 可提供在相****公司章程等证明 材料。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 应文件时,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并进行电 子签章。”更正为:“供应商可提供以下任意一项资料:1.2022年以来****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或提供未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响应文件递交截****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3.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扫描件。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原件。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 应文件时,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并进行电 子签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29日
1.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投诉受理单位:同本项目同级监管部门:****财政局****管理科,电话:0817-****733/0817-****3563,地址:**省**市七里新区巴都大道81号
3.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政府****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4.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5.****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n/)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才能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名称:****
地址:**市**镇长虹路413号
联系方式:邓老师 177****2908
名称:****
地址:**市**区陈寿路476号
联系方式:0817-****388
项目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0817-****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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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