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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324MA6DL3192X | **** | 总价 | 人民币****318.44元 |
镇宁自治县马厂镇凡旗村等3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委托****邀请招标的镇宁自治县马厂镇凡旗村等3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二次)已于2024年08月29日14时30分在****开标、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将评定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评审得分:78.7分
中标价:****318.44元
中标工期:2个月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评审得分74.6分
中标价:****610.69元
中标工期:2个月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第三中标候选人:**县******公司
评审得分:73.03分
中标价:****178.39元
中标工期:2个月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无
公示期至2024年9月3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第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招标人:****
联系电话:151****3045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138****1119
2024年8月29日
重要提示: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