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峰研五金科技有限公司新建摄像头金属配件、表壳金属配件、五金配件加工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412MA1YCUKT1H | 建设单位法人:胡清华 |
胡清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市**区怀德南路96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摄像头金属配件、表壳金属配件、五金配件加工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18版本:067-金属制品加工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489-C3489-其他通用零部件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怀德南路96号 |
经度:119.****3902 纬度: 31.****8927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12-10 |
常钟环审〔2020〕6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412MA1YCUKT1H001Z |
2021-07-2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 |
20 | 运营单位名称:**** |
****0412MA1YCUKT1H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环润****公司 |
****0412MA1WMAK02F | 验收监测单位:**爱****公司 |
****0115MA1YXY7155 | 竣工时间:2023-07-10 |
2024-05-15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6-15 |
2024-07-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2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huanrunhb.com/show.asp?id=109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从事摄像头金属配件、表壳金属配件、其他五金配件加工生产 | 实际建设情况:**;从事摄像头金属配件、表壳金属配件、其他五金配件加工生产 |
无变动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1000万件摄像头金属配件,200万件表壳金属配件,400万件其他五金配件生产规模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1000万件摄像头金属配件,200万件表壳金属配件,400万件其他五金配件生产规模 |
无变动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工艺简述: 加工:其他公司的来料摄像头金属配件、表壳金属配件、五金配件,部分需要机加工(约20%),加工过程中使用切削液,切削液与水的调配比例为1:10,循环使用,使用一段时间后定期更换。此过程中产生金属边角料S1、废切削液S2。 抛光:根据各类工件要求,约94%的产品使用抛光机、碟机对产品进行抛光。碟机是一种横向旋转,类似光碟旋转的砂轮机。此工序产生抛光粉尘G1。本项目共有42台抛光机、6台碟机,排列成6排,第1排另设置1台拉丝机。6台碟机产生抛光粉尘G1-1至G1-6,42台抛光机产生抛光粉尘G1-7至G1-48。 拉丝:根据各类工件要求,约1%的产品使用拉丝机对产品进行拉丝处理,拉丝是通过砂轮机在金属表面形成线条,使其表面清晰显现每一根细微丝痕,从而使金属哑光中泛出细密的发丝**的工艺,此工序产生拉丝粉尘G2。 喷砂:根据各类工件要求,约5%的产品使用喷砂机对产品进行喷砂,喷砂使用石英砂,产生喷砂粉尘G3。 平磨:处理后的工件使用平磨机进行平磨,平磨时加少量的自来水。此过程产生平磨废水W1及平磨废水进入沉淀池形成少量金属残渣S3。 超声波清洗:根据各类工件要求,使用超声波清洗机或者等离子清洗机对产品进行清洗。约60%的产品使用超声波清洗机清洗,约40%的产品使用等离子清洗机。 超声波清洗槽规格为0.4m×0.4m×0.6m,3台超声波清洗机共配有3个清洗槽以及5个漂洗槽,每个清洗槽纯水液位为0.4m,清洗槽内清洗剂与水的配比为1:15,清洗槽更换频次为六天更换一次,产生超声波清洗废水W2-1。 漂洗:采取溢流漂洗方式,溢流速度约0.25t/h,根据生产工况预估,漂洗年工作时间约1000h/a,漂洗工序产生漂洗废水W2-2。 等离子清洗:等离子清洗槽规格为0.4m×0.4m×0.6m,一台等离子清洗机配有1个清洗槽以及3个漂洗槽,每个清洗槽纯水液位为0.4m,清洗槽内抛光盐与水的配比为1:20,更换频次为1天更换一次,产生等离子清洗废水W3-1。 漂洗:用溢流排放,此处纯水洗溢流速度约0.2t/h,根据生产工况预估,漂洗年工作时间约800h/a,漂洗工序产生漂洗废水W3-2。 烘干:清洗后的工件放入电加热烘箱进行烘干,烘箱温度80°℃,约2分钟。仅会产生水蒸气,逸散到空气中。 检测:使用检测机抽查产品合格率,检测机主要检测产品尺寸,此工序产生不合格品S4。 打标:部分工件需按要求使用打标机,进行打标工序。打标方式为激光打标,工作原理是激光以极高的能量密度聚集再被刻标的工件表面,通过灼烧和刻蚀,将其表面物质化,并通过控制激光光束的位移,形成图案和文字。本项目激光打标工件为金属件,过程极短,产生微量烟尘,不定量分析。 注:加工中心机械运行需加润滑油,定期添加,自然损耗,不更换,维护保养产生含油抹布手套。纯水由纯水机制备,纯水机采用“反渗透膜”的方式制备纯水,自来水经通过反渗透膜制备纯水。此过程产生纯水制备废水W4。 | 实际建设情况:工艺简述: 加工:其他公司的来料摄像头金属配件、表壳金属配件、五金配件,部分需要机加工(约20%),加工过程中使用切削液,切削液与水的调配比例为1:10,循环使用,使用一段时间后定期更换。此过程中产生金属边角料S1、废切削液S2。 抛光:根据各类工件要求,约94%的产品使用抛光机、碟机对产品进行抛光。碟机是一种横向旋转,类似光碟旋转的砂轮机。此工序产生抛光粉尘G1。本项目共有42台抛光机、6台碟机,排列成6排,第1排另设置1台拉丝机。6台碟机产生抛光粉尘G1-1至G1-6,42台抛光机产生抛光粉尘G1-7至G1-48。 拉丝:根据各类工件要求,约1%的产品使用拉丝机对产品进行拉丝处理,拉丝是通过砂轮机在金属表面形成线条,使其表面清晰显现每一根细微丝痕,从而使金属哑光中泛出细密的发丝**的工艺,此工序产生拉丝粉尘G2。 喷砂:根据各类工件要求,约5%的产品使用喷砂机对产品进行喷砂,喷砂使用石英砂,产生喷砂粉尘G3。 平磨:处理后的工件使用平磨机进行平磨,平磨时加少量的自来水。此过程产生平磨废水W1及平磨废水进入沉淀池形成少量金属残渣S3。 超声波清洗:根据各类工件要求,使用超声波清洗机或者等离子清洗机对产品进行清洗。约60%的产品使用超声波清洗机清洗,约40%的产品使用等离子清洗机。 超声波清洗槽规格为0.4m×0.4m×0.6m,3台超声波清洗机共配有3个清洗槽以及5个漂洗槽,每个清洗槽纯水液位为0.4m,清洗槽内清洗剂与水的配比为1:15,清洗槽更换频次为六天更换一次,产生超声波清洗废水W2-1。 漂洗:采取溢流漂洗方式,溢流速度约0.25t/h,根据生产工况预估,漂洗年工作时间约1000h/a,漂洗工序产生漂洗废水W2-2。 等离子清洗:等离子清洗槽规格为0.4m×0.4m×0.6m,一台等离子清洗机配有1个清洗槽以及3个漂洗槽,每个清洗槽纯水液位为0.4m,清洗槽内抛光盐与水的配比为1:20,更换频次为1天更换一次,产生等离子清洗废水W3-1。 漂洗:用溢流排放,此处纯水洗溢流速度约0.2t/h,根据生产工况预估,漂洗年工作时间约800h/a,漂洗工序产生漂洗废水W3-2。 烘干:清洗后的工件放入电加热烘箱进行烘干,烘箱温度80°℃,约2分钟。仅会产生水蒸气,逸散到空气中。 检测:使用检测机抽查产品合格率,检测机主要检测产品尺寸,此工序产生不合格品S4。 打标:部分工件需按要求使用打标机,进行打标工序。打标方式为激光打标,工作原理是激光以极高的能量密度聚集再被刻标的工件表面,通过灼烧和刻蚀,将其表面物质化,并通过控制激光光束的位移,形成图案和文字。本项目激光打标工件为金属件,过程极短,产生微量烟尘,不定量分析。 注:加工中心机械运行需加润滑油,定期添加,自然损耗,不更换,维护保养产生含油抹布手套。纯水由纯水机制备,纯水机采用“反渗透膜”的方式制备纯水,自来水经通过反渗透膜制备纯水。此过程产生纯水制备废水W4。 |
无变动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抛光工序线生产(6条)、拉丝工序线(1条)产生的废气通过6套集气罩收集,由六套袋式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1#)排放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内已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本项目超声波清洗废水、超声波漂洗废水、等离子清洗废水、等离子漂洗废水、平磨废水、纯水制备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接管至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尾水排放至长江。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选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消声措施 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区、原料堆放区及危废堆场地面做好硬化、防渗。重点防渗区为危废堆场。一般防渗区为成品仓库、原料仓库、检验区等简单防渗区为办公区、配电间等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①一般固废堆场一座,位于生产车间西南侧,占地面积约10m2;危废仓库一座,占地面积约5m2;②固废产排信息详见后文表3-5,润滑油、切削液的废包装桶由原厂商回收;袋式收集粉尘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抛光工序生产线(已建成6条,实际生产为1用5备)、拉丝生产线(1条)产生的废气通过1套集气罩收集,由1套湿式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1#)排放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内已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本项目超声波清洗废水、超声波漂洗废水、等离子清洗废水、等离子漂洗废水、平磨废水、纯水制备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接管至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尾水排放至长江。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选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消声措施 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区、原料堆放区及危废堆场地面做好硬化、防渗。重点防渗区为危废堆场。一般防渗区为成品仓库、原料仓库、检验区等简单防渗区为办公区、配电间等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①一般固废堆场一座,位于生产车间西南侧,占地面积约10m2;危废仓库一座,占地面积约5m2;②固废产排信息详见后文表3-5,润滑油、切削液的废包装桶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湿式除尘残渣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1袋式除尘装置变为湿式除尘装置,抛光生产线已建成6条,实际生产为1用5备,公司出于安全角度考虑,选择采用湿式除尘作为废气治理设施产生湿式除尘残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2.润滑油、切削液的废包装桶由生产厂商回收变更为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厂址为**市**区怀德南路96号 | 实际建设情况:厂址为**市**区怀德南路96号 |
无变动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2364 | 0.2364 | 0 | 0 | 0.236 | 0.236 | |
0 | 0.2151 | 0.886 | 0 | 0 | 0.215 | 0.215 | |
0 | 0.0172 | 0.0672 | 0 | 0 | 0.017 | 0.017 | |
0 | 0.0017 | 0.0084 | 0 | 0 | 0.002 | 0.002 | |
0 | 0.0211 | 0.1008 | 0 | 0 | 0.021 | 0.02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223 | 0.0758 | 0 | 0 | 0.022 | 0.02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隔油池+沉淀池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 已建设 | 生产废水排口已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集气罩 湿式除尘装置 15米高的排气筒(1#)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已建设 | 排气筒进出口已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优先选择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 在高噪声设备、风机底部设置了弹性减振基础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已建设 | N1东厂界外1m处、N2西厂界外1m处测点噪声已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分类处理、处置固体废物,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一般固废厂内暂存场所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设置,防止造成2次污染 | 已落实。①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所有固废均合理处置,固废实现“零排放”。 ②本项目已建1座5m2的危废仓库,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要求;已建1座10m2的一般工业固废堆场,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要求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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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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