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厅****政府集中采购 目录及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13号),本项目属采购限额标准以下自行采购范畴。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一章第二条,****政府采购。
****受****委托就API****中心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具体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API****中心项目
三、磋商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备注 |
1 | API****中心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 | 1 | 项 | 450000元 |
四、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9月6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30—11:30,14:00—17:00)。
(2)获取文件方式:现场领取、邮寄或以邮箱发送报名资料形式报名
(3)获取地点:**市**区黄椒路512号二楼。
(4)磋商文件售价:0元。
(5)邮箱:****@163.com
(6)获取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报名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a)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c)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
d)投标供应商报名表。
六、此项目为非财政审批项目。
七、磋商截止时间与地点:2024年9月9日10:00,地点:****办公楼B区317会议室
八、磋商时间与地点:2024年9月9日10:00,地点:****办公楼B区317会议室
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勘查现场:采购单位不组织现场勘查,各投标单位可自行前往勘查现场和周围环境,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理。
九、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对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76-****8133;
质疑答复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76-****8133
地址:**市**区嘉木路288号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黄静;联系电话:136****5361;
地址:**市**区黄椒路512号
十一、采购(中标)公告发布媒体:**政府采购网(http://zfcg.****.cn/)
备注:请贵单位领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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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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