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破解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利用与生态保护的矛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生态得保护,林农得利益”的目标,根据《**县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实施方案》,县林业局决定开展2024年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申请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赎买对象与条件
1.赎买对象:重点生态区位内林权属村集体或个人所有的人工商品用材林。
2.赎买条件:①已确权发证且产权清晰、无纠纷;②最小单片面积30亩(可联户);③参与赎买的林地其剩余使用权必须是该林权赎买后下一代林木采伐的一个轮伐期(≧31年)。未取得足够期限的林地经营权,林权所有者和林地所有者都应当参与林木赎买合同的签订。
二、重点生态区位赎买指导价(最高限价)
按出材,杉木650元/立方米、**松280元/立方米、木荷380元/立方米、阔叶树200元/立方米,报价低者优先入围,高于指导价(最高限价)报名无效。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9日至9月5日
报名地点:****
咨询电话: 133****8827
参加申请报名者需事先填好的《重点生态区位赎买竟价单》,于2024年9月5日下午3点至4点间将竞价单投入****林业局二楼会议室),统一开箱竞价,请各申请人准时参加。
四、提交材料
申请报名者需按“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申请材料清单”要求,在报名时间内提供完整、规范的申请材料(见附件),否则报名无效。
特此公告。
附件:重点生态区位人工商品用材林赎买报名材料清单
****
2024年8月29日
附件
2024年**县重点生态区位人工商品用材林
赎买申请报名材料清单
1.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申请表。
2.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竞价单。
3.山场转让合同或协议原件(从村级转让协议到林权证持有者)。
4.林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
5.林权所有人或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6.林权属两人以上共有的,报名时共有人需到场签字并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
7.重点生态区位人工商品林购买公示材料(人工商品林购买信息公示表、林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公示图片)。
8.林权属村集体所有的,须经本集体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签字确认。提供村民代表会议记录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9.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林地续租期补充协议
10.村民代表会议同意书(林地使用期限长)
备注:赎买申请相关材料必须完整齐全,否则不予收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