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
**** | **省**市**县西环路西侧,南环**侧鸿福苑小区2号商业楼7号商铺 | 5,408,000.00元 |
合同包2:
中环顺达****公司 | **市**区雁翅镇高芹路1号院YC-1085号 | 5,375,000.00元 |
合同包3:
****公司 | **省**市**县中丁乡杨和尚寺信用社北邻 | 5,408,000.00元 |
合同包1:
服务类(****)
1 | 广告宣传服务 | ****销售场所标准化形象提升服务 | **、**市参与标准化形象提升试点销售场所;****分中心代表采购人开展提升名单确定、协调沟通、施工监督、进度跟踪、逐月验收、资料存档等相关工作。 | 供应商所提供的提升服务内容用材均满足国家相关规定及相关行业标准,保证其提升服务内容符合国家(行业) 标准的规定等。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 | 供应商在提升服务施工时,需进场堆放的服务用材料应与销售场所协调摆放位置统一摆放,保持整齐,如涉及城管、物管等管理规定的应遵守其管理要求;****中心负责提前协调和联系销售场所,与供应商根据投标实施方案共同确定好该销售场所提升服务施工方案后,****中心、供应商和销售场所三方保持密切沟通,高效推进本次提升服务施工,均不得推诿责任、影响施工,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等。 | 5,408,000.00 |
合同包2:
服务类(中环顺达****公司)
2 | 广告宣传服务 | ****销售场所标准化形象提升服务 | **、**市参与标准化形象提升试点销售场所;供应商所提供的提升服务内容用材均满足国家相关规定及相关行业标准,保证其提升服务内容符合国家(行业) 标准的规定等。 | 供应商所提供的提升服务内容用材均满足国家相关规定及相关行业标准,保证其提升服务内容符合国家(行业) 标准的规定等。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 | 供应商在提升服务施工时,需进场堆放的服务用材料应与销售场所协调摆放位置统一摆放,保持整齐,如涉及城管、物管等管理规定的应遵守其管理要求;****中心负责提前协调和联系销售场所,与供应商根据投标实施方案共同确定好该销售场所提升服务施工方案后,****中心、供应商和销售场所三方保持密切沟通,高效推进本次提升服务施工,均不得推诿责任、影响施工,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等。 | 5,375,000.00 |
合同包3:
****商贸有限公司)
3 | 广告宣传服务 | ****销售场所标准化形象提升服务 | **、**市参与标准化形象提升试点销售场所;****分中心代表采购人开展提升名单确定、协调沟通、施工监督、进度跟踪、逐月验收、资料存档等相关工作。 | 供应商所提供的提升服务内容用材均满足国家相关规定及相关行业标准,保证其提升服务内容符合国家(行业) 标准的规定等。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 | 供应商在提升服务施工时,需进场堆放的服务用材料应与销售场所协调摆放位置统一摆放,保持整齐,如涉及城管、物管等管理规定的应遵守其管理要求;****中心负责提前协调和联系销售场所,与供应商根据投标实施方案共同确定好该销售场所提升服务施工方案后,****中心、供应商和销售场所三方保持密切沟通,高效推进本次提升服务施工,均不得推诿责任、影响施工,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等。 | 5,408,000.00 |
李胜燕(组长)、古丽萍 、王永高、屈玲、 方宗敏、王磊(采购人代表)、 聂娟(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按收费标准进行定额收取:包1为48836元,包2为48687元,包3为48836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4.883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4.868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3: 4.883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一)计划编号:510********200041777[2024]04523;
(二)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政府****中心,028-****3581、028-****3539、028-****3553,地址:**省**市**区学道街26号;
(三)采购品目:C****0000广告宣传服务;
(四)本项目预算金额:1619.1万元.包1预算540.8万元;包2预算537.5万元;包3预算540.8万元。
本项目最高限价:单项最高限价详见技术要求。本项目按下浮率进行报价,据实结算,在采购预算内执行。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五)因模板固化原因,本项目按下浮率进行报价,据实结算。
01包中标人:****
中标下浮率:5%
02包中标人:中环顺达****公司
中标下浮率:4.5%
03包中标人:****公司
中标下浮率:5.5%
注:中标下浮率是统一下浮率,是以单价最高限价为基数报下浮率,实际结算单价=单价最高限价×(1-下浮率),其价格为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价格,****服务所需内容的所有费用、税费等费用,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名称:**省****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省**市**区**北三路513号
联系方式:028-****29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中心S1区16楼1625号
联系方式:028-****992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兰岚、毛涛、蒋德林、郑杰、刘燕
电话:028-****9928
****
2024年0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