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聘用**区**道路交通协管员项目 | ||
品目 | 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机关)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29日 18:06 |
评审专家名单 | 袁晓昀,李淳,李佩萍,王昕,李涛 | ||
总中标金额 | ¥342.72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闫星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6-****9912 | ||
采购单位 | ****(机关)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南路32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6****7832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鸿泰家园沿街2#综合楼-613铺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闫星星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 | 913********857142F | ****开发区明阳广场C1栋1单元1801-1804室 | 77.73(均分制) | ****200元 |
服务类 |
名称:聘用**区**道路交通协管员项目 服务范围:协助交警部门管理**道路主要路口交通秩序 服务要求:交通协管员主要从事协助交警部门管理**道路主要路口交通秩序管理、劝导工作、参与**主要路口执勤,协助管理路口交通秩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2年,具体时间以合同规定时间为准 服务标准:管理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各行其道;管理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主动礼让、遵守信号灯通行、不闯红灯、乱穿马路;及****车行为、文明劝导、引导各种不文明交通行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管理过程中发现非机动车违法行为,及时报告执勤民警,由民警处理,发生纠纷报民警处理。 |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见招标文件,本项目服务费34400元,由中标人支付。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8月7日
2.定标时间:2024年8月29日
3.各投标人对本次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机构提出质疑,七个工作日以外的质疑不再受理。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机关)
单位地址:**市**区**南路329号
联系人:李淳
联系电话:139****61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鸿泰家园沿街2#综合楼-613铺
联系人:闫星星
联系电话:0516-****99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星星
电话:0516-****9912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聘用**区**道路交通协管员项目采购文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