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公司
关于长青路490****花园6号楼30号车库招租公告
厦地铁资产招〔2024〕34号
********门市**区长青路490****花园6号楼30号车库以公开招租方式进行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信息
标的车库 | 建筑面积(㎡) | 租赁用途 |
长青路490****花园6号楼30号车库 | 21.56 | 停车 |
附件1《位置示意图》,示意图仅作参考识别用途 |
二、租赁条件
租金底价 | 730元/个/月,含税 |
租赁期限 | 3年,自交付之日起计 |
加价幅度 | 按照月租金底价标准,每次加价不低于50元/个/月 |
递增率 | 不递增 |
租金支付原则 | 先付后用,每3个租赁月度为一个支付周期 |
履约保证金 | 按3个月租金收取 |
租赁优惠 | 无 |
交付 | 现状交付 |
返还 | 恢复原状,经招租人同意保留现状的除外 |
其他 | 1.该标的车库不可用于除停车以外的其他用途 2.其他详见附件4租赁合同 |
三、物业管理
中选人自行承担租赁范围内的物业管理责任。
四、费用支付
1.履约保证金:从中选人缴纳的竞租保证金中支付,竞租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中选人应当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补足。
2.租金:先付后用。按叁个租赁月度为一个支付周期,中选人应当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缴纳首期租金。其余租金中选人应当于每个支付周期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向招租人一次性足额支付下一个支付周期的租金。
五、招租方式
公开招租。通过资格审查的竞租人,由招租人组织其通过网上竞租管理系统进行竞价竞租,并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中选人。
六、招租平台
1.公告发布:****国资委官网(http://gzw.****.cn/)、****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n/****交易中心(https://www.****.cn)。
2.竞价平台:招租人网上竞租管理系统。
3.结果公示:招租人确定中选人后,****集团官网进行公示,并向中选人发送中选通知书,未中选竞租人不再另行通知。
七、竞租人资格条件
1.竞租人应当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租人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竞租:
(1)曾****公司有拖欠租金等违约情形的;
(2)曾****公司有诉讼或纠纷未解决的;
(3)曾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或刑事处罚;
(4)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5)竞租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高消费人员的;
(6)近五年存在****机关判定为承担违约责任等情形的。
(7)被列入****集团有限公司或招租人企业内部承租信用负面名单的。
八、竞租竞价
(一)竞租保证金
1.竞租保证金
标的 | 竞租保证金 |
长青路490****花园6号楼30号车库 | 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 2500.00) |
2.缴交时间:竞租人应在2024年9月10日17:30前按本公告第二条要求的标准向招租人缴交竞租保证金。
3.竞租保证金收款账户:
开户名称:**地铁****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
账 号:351********052521759
4.注意事项:
(1)如缴交竞租保证金账户非竞租人账户,应在银行进账单或现金缴款单上注明代竞租人缴交,连同报名材料一并提交至招租人,如涉及退款将直接转入竞租人账户。
(2)竞租保证金转账时应注明“标的名称+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均须存入或转入本账户,存入或转入其他收款账户均视为无效。
(二)报名确认
1.竞租人必须通晓招租公告规定的条款内容,一旦竞租人参与报名的,即代表竞租人完全认可本招租公告的全部条款内容,并接受本次招租的《网上竞租管理系统竞租规则》《网上竞租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车库租赁合同》(详见附件1-4)。
2.竞租人须在2024年9月10日17:30前向招租人提交《网上竞租管理系统竞租规则》第四条“报名确认”规定的报名材料及资格证明材料。
3.材料提交地址:**市**区**中路88号地铁大厦A座7楼(不接受邮寄)。
4.联系电话:潘先生 ****371。
(二)竞租资格审核
招租人接收竞租人的报名材料并不等于竞租人已满足竞租资格条件,本招租项目设有资格审查环节,招租人在竞租人提交报名材料后根据本公告第八条的规定对竞租人的竞租资格进行审查。招租人将通过手机短信的形式向通过资格审查的竞租人提供网上竞租管理系统的网址及账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竞租人将不再另行通知。
(三)网上竞租须知
1.网上竞租管理系统操作培训时间:2024年9月11日10:00-11:30。
2.网上竞租时间:2024年9月11日 15:00-16:00。
九、其他
(一)标****门市****公司,未设立抵押权。
(二)标的车库仅限于承租人使用,未经招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标的车库转租、部分转租或分租,亦不得以**经营等方式变相转租, 否则视为承租人根本违约。
(三)承租人返还租赁标的车库前,应将标的车库恢复原状或招租人要求的其他状态,即交还的标的车库应达到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约定交付标的车库时的原状(自然磨损除外)或招租人要求的其他状态,但是经招租人同意按现状接收的除外(如招租人同意按现状接收的,招租人无需向承租人作出任何补偿)。
(四)竞租人存有欺诈或隐瞒的行为,招租人有权拒绝、取消其竞租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承租人的其他相关权利义务(包括维修维护、安全管理、违约责任等)详见附件4《车库租赁合同》。本招租公告与《车库租赁合同》不一致的,以《车库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六)若因非招租人原因以及招租人招租时无法预见的变化,致使招租人无法与中选人签订租赁合同的,招租人应向中选人退还竞租保证金,中选人不得以此为由向招租人主张赔偿责任。
(七)若中选人未在中选后15个工作日内与招租人签订《车库租赁合同》(含逾期、拒绝或放弃签订等情况),招租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中选人已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不予退回。如该竞租保证金不足以补偿因中选人前述行为而导致招租人和招租人遭受的损失时,中选人还应就该损失差额承担赔偿责任。
附件:
1.《位置示意图》
2.《网上竞租管理系统竞租规则》
3.《网上竞租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4.《车库租赁合同》
**地铁****公司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