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盘安镇城镇基础设施维修维护项目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2)市政 |
联系人 | 田喜艳 | 联系电话 | 153****2995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4-08-30 00: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09-01 18:00:00 |
采购单位 | ****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1 | 盘安镇城镇基础设施维修维护项目001 | **** | 工程-施工 | 300574.01(元) |
公告内容
盘安镇城镇基础设施维修维护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盘安镇城镇基础设施维修维护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业主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盘安镇城镇基础设施维修维护项目
2.项目编号:****
3.项目概况:(1)维修街道路灯15盏;(2)维修排水渠85米;(3)维修改造人行道砖205平方米;(4)垃圾外运50.5立方;(5)维修公厕1处(修建三方化粪池1座、检查井1个、大型水箱1个);(6)维修路边道沿80米;(7)更换排水管25米,维修更换盖板12米;(8)修建砖木高墙50米。
4.招标控制总价:300574.01元。
5.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工程质量检评验收标准,达到合格等级。
6.招标内容: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工程施工。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8.计划工期:总工期15日历天。
9.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10.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
11.招标期限:2024年08月30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09月01日18时00分00秒。
( 备注:各竞标人请于2024年09月01日12时00分前将所需资料全部上传,过时不予受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已执行三证合一的企业可只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各项证件齐全且合法有效。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企业业绩,近3 年内(2021年1月1日以后)至少完成过2项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以企业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依据)。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4)施工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施工员岗位证书;
(5)质量(检)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质量(检)员岗位证书;
(6)机械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注: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凡被取消市政工程设计投标资格或在处罚期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公司,****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投标人必须提供: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询结果;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ww.****.cn/wenshu.htm/)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以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应提交针对本项目的完整的施工组织方案(要求能够指导施工,有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主要人员任职资格、施工能力等证明材料。
6.投标人竞标预算。
7.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按年交的提供2023年)。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四、招标方式
1.招标人通******中心网站“**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市)”发布招标公告;
2.各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在“**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市)”自行下载工程量清单,依据电子版工程量清单编制竞标预算文本,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五、相关要求
1.在招标时限内,竞标人须完成上传资格证明附件及报价等工作;
2.本次竞价各竞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者视为无效报价;
3.资质审核:对各竞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择优选取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各竞标人请于2024年09月01日12时00分前将所需资料全部上传,过时不予受理)。
六、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竞价结束后,各竞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纸质版加盖企业公章装订成册,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投标文件为正本1份、副本1份,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 系 人:刘旭祥
联系电话:132****9420
地 址:**市**县盘安镇南大街001号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县水洛镇**区丰源居南门3号商铺
联系人:田喜艳
联系电话:153****2995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