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健康产业园科研及配套设施项目,用地位于晋****社区,总用地面积40706平方米,用地性质为科研用地。其中**市健康产业园科研及配套设施(一期)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50********0007号)。现****公司申请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批准设计方案进行变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总平面图
(一)、根据景观设计深化调整绿地范围、优化停车位布置。
(二)、缩小南侧消防出入口开口宽度。
(三)、根据调整后的平面图修改各项指标,具体详见总平面图。
二、建筑单体
(一)、1#****基地
1、首层局部出入口位置修改,取消内隔墙、修改消控室平面、增加配电间;
2、二层至五层取消内隔墙、修改洗手间平面布置、排风井改为冷凝水管井;
3、修改屋面层电梯机房开门位置,屋面设备基础深化调整。
(二)、2#****基地:四层增加百叶,立面图相应调整。
其他调整详见文本。
经审查,本次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均符合调整后规划批准要求。经研究,我局拟同意以上调整。
根据《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 、《行政许可法》、《****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省实施办法》、《****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申请审查过程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暂行规定》、《**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批准设计方案变更事宜进行公示,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期限10个工作日(2024年8月29日至9月11日)。凡与该行政许可直接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的当事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依法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本局将予以办理[备注:进行陈述、申辩的,当事人需在本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听证的,当事人需在公示期间提出]。
****办公地点:**市世纪大道晋兴成发大厦四楼,电子邮箱:****@sina.com,联系电话:****9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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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