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生态环境局琼山分局拟对海口府城传统建筑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进行审批的公示
****环境局**分局拟对**府城传统建筑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进行 审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8-2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府城传统建筑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 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9日-2024年9月2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4266
通讯地址:**市高登西街279号5楼 ****环境局****办公室
邮编:571100
项目名称: | **府城传统建筑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 |
建设单位: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忠介路和文庄路片区 |
环评单位: | ******公司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拟新****服务中心、传统技艺****服务中心配套商业楼)、立体停车库及其配套停车区商业楼、朱云路商业楼、千****中心、**机械停车楼;利用原有建筑进行修缮,改造为琼剧文化展场、府衙文化展厅与民俗文化展厅、****中心、主理人商业;对沿街建筑进行修缮、立面整治,修缮部分二类历史建筑;配套公共设施、文旅附属设施建设。 |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生态环境:采取严格划定施工范围,避让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合理布设施工场地,不得破坏项目用地范围外区域的植被、土壤、景观;弃土及时清运处理,避免长时间占用土地;尽量保留建设区域内现有绿化乔木,对可重复利用的现有绿化植物进行保护,不可野蛮施工;做好施工期的雨水导排工作,使其流入现有市政雨水管网,对施工区域废水进行临时沉淀处理;施工结束后,使用与当地景观相容的本体绿化作物进行植被恢复。 (2)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周边现有公厕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过滤处理后回用于浇洒场地,不外排。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在施工范围内设置施工围挡以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作业时间,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降低施工期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废气:根据《**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加强精细化管理,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严格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等要求进行施工作业,并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降低施工废气对环境的影响。 (5)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及时收集,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政府指定的地点处置;装修使用过的废油漆、废有机溶剂及其包装物为属于危险废物,应统一收集至临时危废储存点中,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 (6)文物保护单位:施工过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要求进行,采取不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构筑物;改造的现有构筑物也已避让文物保护范围;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采用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方式。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生态环境:本项目建设是对**历史文化名城和街区的保护提升,建成后提升景观环境、改善市容市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为正面影响,建设内容本身即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2)废水:新增的生活污水通过现有市政排污管道最****处理厂处理。 (3)噪声:加强道路两侧绿化,种植高大乔木,实现一定隔声效果;运营单位需加强商业运营管理,谨慎开展高噪商业活动,严格执行步行街禁止机动车通行、禁止鸣笛等规定,保证区域声环境质量良好。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及时收集,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 |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 | 本项目为文旅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为鼓励类项目(三十四、旅游业第2条、三十八、文化 第6条。根据《**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 年版)》(琼发改产业〔2019〕1043号),不属于禁止类、限制类产业。 |
选址合理性: | 1、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相符性分析 (1)根据项目选址意见,项目未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与《**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是相符的。(2****环境局2023年发布的《2022年**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及声环境现状监测分析,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空气、噪声等指标满足相应标准限值,总体环境现状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本项目污染物均得到妥善处理,不会降低当地环境质量。(3)本项目属于属于文旅设施配套建设项目,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能源主要依托当地电网供电,供水为市政自来水管网供水,建成后**消耗量相对区域**利用总量较少,故本项目的建设不会突破**利用上线。(4)根据**省生态环境管控分区管控公众服务平台查询结果,本项目建设满足**省生态环境管控分区管控要求。 2、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相符性分析 根据****规划局**分局出具的《关于申请**市**区府城传统建筑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用地选址及土地预审的复函》,本项目用地规划地类及土地利用现状用途均为建设用地,且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不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符合规划。 3、项目选址环境合理性分析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生态红线,涉及**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区域均已对文物保护单位的本体和保护范围进行退让,所有的**、改造工程仅在建设控制地带和环境协调区范围内进行。 |
清洁生产水平: | / |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 | / |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 | 施工期采取严格划定施工范围,避让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合理布设施工场地,不得破坏项目用地范围外区域的植被、土壤、景观;弃土及时清运处理,避免长时间占用土地;尽量保留建设区域内现有绿化乔木,对可重复利用的现有绿化植物进行保护,不可野蛮施工;做好施工期的雨水导排工作,使其流入现有市政雨水管网,对施工区域废水进行临时沉淀处理;施工结束后,使用与当地景观相容的本体绿化作物进行植被恢复。本项目建设是对**历史文化名城和街区的保护提升,建成后提升景观环境、改善市容市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为正面影响,建设内容本身即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区: | (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环境局发布的《2023年**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市为达标区。SO2、NO2、PM10、PM2.5、CO、O3,当6项污染物全部达标即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因此该区域属于二级达标区域。 (2)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对项目周边50m范围内的声环境保护目标进行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项目50m范围内的声环境保护目标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3)地表水质量现状 根据2024年6月6日,****环境局发布的《2024年5月份**市城镇内河(湖)水质状况》,美舍河**桥、美舍河3号桥两个断面水质检测结果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水质标准限值,水质状况良好。 |
环境风险控制: | / |
公众参与意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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