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供应商
1 | ****0290MAAKE44A88 | **** | 总价 | 人民币800939.7元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2 | 915********222116Q | 中城****集团****公司 | 总价 | 人民币801048.7元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3 | ****0581MA3X6THH1N | ******公司 | 总价 | 人民币801128.14元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区**街道五龙村“四在农家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二、中标候选人信息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 | 排名 |
1 | **** | 800939.70 | 4个月20日历天(140日历天) | 1 |
2 | 中城****集团****公司 | 801048.70 | 5个月 | 2 |
3 | ******公司 | 801128.14 | 5个月 | 3 |
三、公告期限
2024年08月29日至2024年09月0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谈判日期:2024-08-29
谈判地点:**省**市**区大坡路32号观云4栋1单元2304号。
公告媒体:**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机构:****
投诉电话:190****0289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地址:******居委会****酒厂)
联系方式:190****0289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 址:**省**市**区大坡路32号观云4栋1单元2304号
联系方式:182****9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