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建昊凉水河25MW光伏发电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321MA0GEK74XB | 建设单位法人:刘晓森 |
马玉龙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市**县凉水河乡落地村**坡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青龙建昊凉水河25MW光伏发电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0-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6-D4416-太阳能发电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凉水河乡落地村**坡 |
经度:118.71581 纬度: 40.31361 | ****机关:****审批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9-01 |
秦审批环准许〔2022〕02-004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0000 |
100 | 运营单位名称:**** |
****0321MA0GEK74XB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301MACKBD0P7K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301MA09NY4D5M | 竣工时间:2023-11-23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7-3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27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公司门口张贴公示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25.551MWp | 实际建设情况:25.551MWp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太阳光→光电板→逆变器→箱式变压器→35V开关站 | 实际建设情况:太阳光→光电板→逆变器→箱式变压器→35V开关站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化粪池、事故池、危废间 | 实际建设情况:化粪池、事故池、危废间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1)环评中设计建设于储能区南侧的废品间、污水收集池、化粪池位置变化。(2)项目主要设备数量变动,环评中光伏组件56576块、组串逆变器128台、光伏专用电缆270km。 | 实际建设情况:(1)化粪池实际建设于综合配电室东侧,废品间(即危废间)实际建设于综合配电室南侧警卫室旁边,化粪池可以兼顾污水收集池的功能,因此实际没有建设污水收集池。(2)项目主要设备数量变动,环评中光伏组件56576块,实际建设为46280块;环评中组串逆变器128台,实际建设为90台;环评中光伏专用电缆270km,实际建设为230km。 |
建设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设备数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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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无 | 电池板清洗废水自然蒸发消耗;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做农肥使用 | 废水不外排,无需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基础减振、低噪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基础减振、低噪设备 | 按照验收要求进行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地面采取了重点防渗措施,防渗层至少为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确保工程正常运行及物料泄漏事故下,不会对水环境造成污染,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四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建设。 | 事故油池外壁采用30cm厚的防渗混凝土结构,内壁涂覆防腐层;危废间地面为混凝土结构,表面涂覆防腐涂层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废太阳能电池组件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及时处理,不在场区内堆存。危险废物废油抹布、检修废油贮存在危废暂存间(12m2),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发生事故产生的事故油收集在事故油池中,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废太阳能电池组件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及时处理,不在场区内堆存。危险废物废油抹布、检修废油贮存在危废暂存间(6m2),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发生事故产生的事故油收集在事故油池中,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植被恢复效果,可恢复区域达到原有生物量 | 植被恢复至区域原有生物量 |
表7 风险设施
1 | 每个变压器对应设置一个事故油池 | 每个变压器对应设置一个事故油池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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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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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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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植被恢复效果,可恢复区域达到原有生物量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植被恢复至区域原有生物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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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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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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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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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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