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区告字〔2024〕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人民政府批准,******局**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两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宗地 位置 | 出让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万元) | ||
平方米 | 亩 | ||||||||
单价 | 总价 | ||||||||
L(2024)40号 | 清源镇中沙村 | 1123.1 | 1.68 | 容积率≥0.8; 建筑密度≥40%; 建筑高度≤24米; 绿地率≤15%. | 工业用地 | 50年 | 8 | 13.48 | 13.48 |
备注 | 1.L(2024)40号地块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50年,加价幅度为挂牌起始价总额加2万元。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按挂牌方式出让,达到两家不足三家或两家以上的,按现场竞价方式出让,竞买人数达到三家(含三家)以上的,按拍卖方式出让。3.受让人严格按照规划条件设计方案执行,规划设计方案容积率若达不到规划条件高限的,与高限差额部分涉及的土地出让金不予返还。4.上述出让宗地中涉及的空中及地下的通信线缆、供排水、供暖、供气、供电等设施,因建设需要迁移的由竞得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5.上述地块面积及四至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具体规划指标以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6.如挂牌出让公告的内容与出让文件的内容不一致,以出让文件为准。7.如有变更事项以出让文件或变更公告为准。8.已购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而未按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金的不能参加竞买。9.******局**分局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
宗地 编号 | 宗地 位置 | 出让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
平方米 | 亩 | ||||||||
单价 | 总价 | ||||||||
L(2024)41号 | 清源镇阳光小区东侧 | 3020.2 | 4.53 | 容积率≤1.2; 建筑密度≤40%; 建筑高度≤15米; 绿地率≥20%. | 商务金融用地 | 40年 | 9.07 | 41.09 | 41.09 |
备注 | 1.L(2024)41号地块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出让年限40年,加价幅度为挂牌起始价总额加2万元。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按挂牌方式出让,达到两家不足三家或两家以上的,按现场竞价方式出让,竞买人数达到三家(含三家)以上的,按拍卖方式出让。3.受让人严格按照规划条件设计方案执行,规划设计方案容积率若达不到规划条件高限的,与高限差额部分涉及的土地出让金不予返还。4.上述出让宗地中涉及的空中及地下的通信线缆、供排水、供暖、供气、供电等设施,因建设需要迁移的由竞得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5.上述地块面积及四至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具体规划指标以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6.如挂牌出让公告的内容与出让文件的内容不一致,以出让文件为准。7.如有变更事项以出让文件或变更公告为准。8.已购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而未按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金的不能参加竞买。9.******局**分局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及已受让**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而未按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金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竞买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信息报告。(以竞买登记时间至挂牌截止时间内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土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公告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27******局**分局****交易中心获得挂牌出让公告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27日17******局**分局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竞买条件的,******局**分局将在2024年9月27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时间及地点:
挂牌时间: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9日16时
挂牌会时间:2024年9月29日下午16时
挂牌会地点:****交易中心8楼多功能厅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土地成交后竞得人须自公示期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合同》,按合同约定期限缴清土地成交价款。竞得人不在规定时间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合同》及不按约定期限缴纳成交价款的,出让人可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收回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
2、办理报名手续时,需提交****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3、此公告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交易中心网查询。
4、本次报名参与者需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并在武****公司,个人申请的需承诺地块成交后在武****公司。
5、本次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或口头竞买申请。
6、本次出让活动时间和地点若有变更,出让人和拍卖人另行告知竞买人。
7、如有其他变更事宜,出让人和拍卖人另行告知竞买人。
八、竞买保证金缴纳方式
竞买保证金缴纳金额:
L(2024)40号地块大写:壹拾叁万肆仟捌佰元整 (¥:13.48万元)
L(2024)41号地块大写:肆拾壹万零玖佰元整 (¥:41.09万元)
缴纳方式:竞买人以网银、手机银行、电汇或支票转账等方式缴纳****交易中心开设账户。
缴款账户名称:****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和缴纳账号:以收到短信或电子服务****银行和账号为准。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9月27日17时。
注意事项:
1、竞买人必须在项目交易公告期内登录**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V2.0),查找对应项目和标的进行竞买登记,登记成功后系统自动向竞买人以****银行和缴款子账号(也可在电子服务系统中查询),竞买人根据账号信息缴纳保证金。
2、因同一项目不同标的缴款子账号不同,竞买人参与两个及两个以上标的时,应当按照每个标的对应的缴款子账号逐笔缴纳保证金。(为防止信息泄露,请勿在备注栏内填写与项目相关的信息)
3、缴纳保证金时竞买人信息必须与在线注册时提交的信息一致。
中国银行业务咨询电话:0935-****537
**银行业务咨询电话:0935-****317
农业银行业务咨询电话:0935-****832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苏先生 张女士
联系电话:139********9352 186****9919
联系地址:**省**市**区土地勘测技术服务楼701室
******局**分局
****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