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地重建工程 | ||
****原地重建工程勘察设计 | ||
2024-08-29 12:54:45 |
****原地重建工程勘察设计
评标报告
**市******管理中心
****公司
评 标 委 员 会
2024 年 8 月 29 日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规模:
(1)建设地点:**市**区陈村镇
(2)项目建设规模:拟原****中学规划占地总面积为60833.47m2(约91亩),**建筑面积80306m2,其中计容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73306m2,不计容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7000m2。拟****中学规模可满足2700人,共54个班,每班50人。项目主要建设教学及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室外活动场地、道路以及绿地等。
上述建设规模、内容及投资具体以经批准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招标人提供的最终建设需求及书面通知(如有)为准。
二、招标过程
按有关规定,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公开招标。
1、招标公告发布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下载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省公共**交易平台(**市)******交易中心网上发布,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可于2024年8月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市公共**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
2、补遗书发放情况
无。
3、投标文件的递交
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间:2024年8月29日9时30分)止,本项目共有 7 家单位按时提交了投标文件,详见《投标文件递交情况记录表》。
4、开标会
4.1开标
开标会于2024年8月29日9时30分(**时间)在******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402)准时举行,**市******管理中心、******交易中心、****公司等有关代表参加了开标会议。
(1)开标会于2024年8月29日上午9时30分准时开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投标人授权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性,经查均符合要求;
(4)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宣读保证金的到账情况,其中:6家投标单位选择现金转账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1家投标单位选择电子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经查均符合要求;
(5)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开启投标文件宣读报价及其他内容;
(6)各投标单位代表对开标过程及结果未有异议,各与会代表签名确认。
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宣布开标,公布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及其它要求,并记录在案,整个开标过程形成了开标记录,参加开标会的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详见《工程建设项目开标情况登记表》。
三、评标工作
1、采用的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评标办法为评定分离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2、评标委员会组成
本项目的评标工作由招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 5 名评委组成, 4 人均从专家库中抽取, 1 人为招标人代表。评标专家于2024年8月28日在**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于2024年8月29日10时00分在******交易中心(502)集中并开展评标工作。****委员会负责评标并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推荐 评委3 ****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组织评标工作。
******交易中心对整个评标过程进行了监督和见证。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评委1、评委2、评委3、评委4、评委5
3、评标程序
评标委员会按如下程序进行了评审:
3.1初步评审
3.1.1 形式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了初步评审,经审查, 7 家投标人均通过形式评审。详见《形式评审汇总表》。
3.1.2 资格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资格评审,经审查, 7 家投标人均通过资格评审。详见《资格评审汇总表》。
3.1.3 响应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了响应性评审,经审查, 7 家投标人均通过响应性评审。详见《响应性评审汇总表》。
3.2算术性修正
本次评标无需进行算术性修正。
3.3澄清、说明、补正事项
无。
四、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
无。
五、串通投标情形的评审情况说明
本项目评审过程并未发现投标人之间存在围标、串标的情形。
六、经评审的投标人推荐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均被推荐为定标候选人,推荐 7 名定标候选人,详见《推荐定标候选人表》。
七、定标候选人名单
****原地重建工程****委员会根据本项目各投标人的评审情况推荐本项目定标候选人,名单(排名不分先后)如下:
定标候选人 | 定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价(元) |
1 | ****研究院****公司 | ****382.25 |
2 | 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4190.38 |
3 | 主:****研究院有限公司;成:****勘察院; | ****673.11 |
4 | 主:****总院有限公司;成:**建工****公司; | ****7385.00 |
5 | 主:****研究院有限公司;成:****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8619.35 |
6 | 主:****研究院****公司;成:****勘测院有限公司; | ****4736.81 |
7 | 主:****公司;成:**志德****公司; | ****7132.20 |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评委组长:
评标委员会成员:
****原地重建工程****委员会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