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标准化谈话室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
****受托,****监狱标准化谈话室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合格供应商参与询价。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监狱标准化谈话室项目
1.2项目地点:****监狱,采购人指定地点。
1.3项目内容:根据标准化谈话室建设要求及日常办案安全工作需要,现需要建设标准化谈话室一间,并配备摄像头、录音录像、墙面软包及办公桌椅等设施设备。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
1.4供货期:1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供货安装调试。具体开工时间由业主方通知为准。
1.5最高限价:3.787万元人民币,高于此价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
2.2信用要求:
至响应截止时间,供应商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结果为准);
(2****商行政管理****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查询结果为准。
(3)被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n/search/cr/)查询结果为准)。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2024年8月23日-2024年8月29日14时30分
3.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com/)在询价公告附件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
4.1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9日14时30分
4.2提交地点: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在线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优质采客户端在线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以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系统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电子响应文件未完成上传的,投标将被拒绝。
5.询价时间及地点
2024年8月29日14时30分(线上询价,供应商无需到采购人单位)
6.询价公告发布媒介
本询价公告在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和**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同步发布。
7.联系方式
7.1采购人:****监狱
地 址:**省**市陵江中道7117号
招标办联系人:胡女士、翟先生
电 话:0562-****610
监督部门:审计科
监督电话:0562-****226
7.2咨询服务机构
咨询服务机构:****
地 址:**市**金融港A11栋二楼
联系人:叶工
电 话:0551-****0715
8.保证金
保证金收取方式:线上收取
保证金金额(元): 1,200.00
保证金汇款账号: 755********010********662 (当前保证金账号只对该项目有效!!)
汇款账户户名:****
汇款账户开户行:招商银行****科创支行
1 | 1 | 谈话摄像头 | 台 | 2.00 | 无附件 | |||
2 | 2 | 同步录音录像主机(网络高清) | 台 | 1.00 | 无附件 | |||
3 | 3 | 西部数据监控级硬盘 | 个 | 1.00 | 无附件 | |||
4 | 4 | 40寸电视机 | 台 | 1.00 | 无附件 | |||
5 | 5 | 6U墙柜机柜 | 个 | 1.00 | 无附件 | |||
6 | 6 | 软包及地胶 | 项 | 1.00 | 无附件 | |||
7 | 7 | 软包座椅 | 套 | 1.00 | 无附件 | |||
8 | 8 | 会议座椅 | 套 | 1.00 | 无附件 | |||
9 | 9 | 制度牌 | 个 | 4.00 | 无附件 | |||
10 | 10 | 安装及辅材 | 项 | 1.00 | 无附件 |
****监狱标准化谈话室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一、****受委托,****监狱标准化谈话室项目(采购编号:****)进行公开询价。
****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监狱标准化谈话室项目
2、拟成交情况:
第一成交候选人:****,成交价为(人民币):贰万捌仟伍佰元整(28500.00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公司,成交价为(人民币):叁万壹仟元整(31000.00元)。
3、评审时间:2024年8月29日
4、预算金额:37870.00元人民币
公示期:自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8月30日
相关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0715
本公示发布媒介: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 、**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
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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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