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叶尔羌河錾高水电站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6********2029040 | 建设单位法人:黄浩 |
张波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 |
****地区**县**路42****银行大厦4楼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水电站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88-水力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3-D4413-水力发电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 **地区**县 |
经度:76.55958 纬度: 37.92622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6-02-15 |
新环函〔2016〕15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79075.85 |
1640.08 | 运营单位名称:**** |
916********2029040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维吾****评估中心 |
126********580240J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030MABKXTWY6K | 竣工时间:2024-06-07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7-3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27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生态环境公示网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电站装机容量为185兆瓦 | 实际建设情况:总装机容量为185兆瓦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工程开发任务为发电,采用混合式开发,设计引水流量375.6立方米/秒 | 实际建设情况:工程开发任务为发电,采用混合式开发,实际引水流量375.6立方米/秒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做好陆生生态保护工作。施工期间,应严格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应严格限制施工活动范围,在施工道路两侧设醒目标志作为车辆行驶的边界,永久占用农田区表土集中堆存,后期用于厂房区、管理区、永久道路绿化表层覆土。料场在进行河道取料、渣场在河漫滩堆置时,****管理部门同意后,按照河道管理要求进行取料,后期将工程开挖弃料回填料场,并进行平整。永久弃渣场应严格按照划定的堆渣范围堆渣,严禁乱堆乱放,并采用编织袋装土压盖。后期对弃渣表面进行平整,在河漫滩的1#、2#、3#渣场修建挡墙和排水沟。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结束后对迹地进行清理、土地平整、自然恢复植被,厂房区、管理区、永久道路两侧进行绿化。 (二)落实水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运营期,****电站泄放不低于41立方米/秒的生态基流;主体设计通过布设在鱼道右侧、拦河引水枢纽桩号0+478.0米-0+508.0****电站泄放生态基流。遇机组检修时,采用泄洪冲砂闸下泄生态基流,在拦河引水枢纽下游500米设置在线流量监测仪。保护拦河引水枢纽、引水渠线(隧洞)沿线区及厂房区地下水位,避免对地下水位产生影响。保证工程实施后,工程减水河段河谷区地下水位不发生明显下降。 ****电站引水渠首修建鱼道,运行时间为每年4-7月、流量为0.65立方米/秒,以减缓工程拦河阻隔对水生生态及鱼类不利影响。在阿尔塔什鱼类增殖站购买鱼苗,每年6-8月份放流1.5万尾塔里木裂腹鱼,规格为30-50毫米,放流地****水电站壅水区以上河段、****电站引水渠首至喀群渠首河段。****电站****电站进水口前设电赶拦鱼机,在工程运行期间开启,防止鱼类误入引水洞。与当地渔政部门协商加强渔政管理。 (三)落实生产生活污、废水处理措施。砂石骨料加工系统废水采用混凝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砂石骨料加工用水,砼拌和站废水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拌合,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机械车辆冲洗。机械车辆保养过程中处理废水及沉淀池中的废机油,严禁随意撒泼,油污泥用土工膜包****填埋场处置,隧洞废排水收集后通过沉淀池自然沉淀蒸发消耗,临时生活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运营期,管理区生活污水延用施工期成套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经处理后的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二级标准后,冬储夏灌,用于管理区绿化。 施工和运营期间,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严禁排入河道。 (四)落实空气和声环境保护措施。多尘物料运输应适当加湿或用帆布覆盖;加强施工生产场地及路面洒水,加强道路养护,限制行车速度,加强对机械设各的维护保养。加强施工生产设各维护保养,保持设各润滑,减少运行噪声。有选择地使用减振机座;尽量选用低噪声车辆,加强车辆维修养护,加强场内施工道路养护,特别是应保持碎石路面的施工道路路面平整,合理安排车辆运输时间,车辆经过当地县乡集镇道路应避开中午和晚间,并控制车速,以免影响当地居民休息。3#砂砾石加工系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22:00-次日9:00)停止施工,在现有进场道路进入努尔巴格村居民区前50米处设置限速标志,车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并禁止鸣笛。 (五)制定风险防范和减缓措施。严格执行工程设计的生态基流下泄调度制度,****环境保护部门不定期开展环境保护监督检查,保证工程生态基流制度落到实处。开展工程引水枢纽下游在线流量监测及上报工作,确保生态基流足量下泄。 (六)在发电引水渠**灌溉引水闸三处并**3928米引水渠道,各引水闸按照原有能力引水,叶尔羌河灌区在设计水平年不新增灌溉引水量和灌区面积。 (七)本工程的实施是以阿尔塔什水利枢纽工程建成并发挥效益为前提,你公司应结合阿尔塔什水利枢纽工程实际进度,合理安排本项目的建设进度,本项目下闸蓄水阶段验收应以阿尔塔什水利枢纽工程通过竣工环保验收为前提。本项目过鱼设施设计采取经验参数设计,你公司应按照“三同时”要求,尽快委托相关技术单位开展鱼道设计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一)生态环境 工程实际占地总面积639.78hm2。其中:永久征地面积294.38hm2,占地类型包括耕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临时占地面积70.52hm2,占地类型包括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河谷谷底漫滩、裸地;淹没占地面积274.88hm2,占地类型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工程实际共设置取料场1处,占地面积39.45hm2;设置弃渣场6处,占地面积119.66hm2,共堆放弃渣695.56万m3。 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迹地采取了清理、场地平整、覆土措施,此外,弃渣场采取了弃渣拦挡措施;永久道路为沥青路面及混凝土路面,两旁设边沟、排水沟;主体工程区、料场、弃渣场、管理区进行了绿化。结合自然恢复,目前临时占地已基本恢复用地原貌。工程落实了水土保持措施,并通过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现场调查期间,周边未发现大型野生动物。 试运行期间,水电站下泄流量在44.32~51.82立方米/秒,满足环评批复的下放不少于41.2立方米/秒生态基流的要求;水利枢纽设置有鱼道、电赶拦鱼机;拦河引水枢纽下游设置有流量监测仪;依托叶尔羌河上游的阿尔塔什鱼类增殖站定期开展了鱼类人工增殖放流工作,2023年、2024年本工程分别完成人工放流鱼苗1.5万尾;设置了禁止捕捞鱼类警示标牌。 2024年水生生态现状调查结果表明,4个监测断面共采集到8种鱼类,工程坝址下游河段、库区以上河段鱼类**种类及组成结构较为单一。 (二)水环境 据调查,工程施工期废水均进行了合理处置。 水电站管理区生活污水****设备处理后,用于管理区及周边绿化灌溉。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各项监测指标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二级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工程所在地叶尔羌河上、下游的2个监测断面水质无明显变化,地表水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限值。 (三)大气环境 据调查,工程施工期物料运输、临时存放和装卸过程中采取了防风遮挡措施、洒水降尘措施。建设单位在施工期委托环境监测单位开展了施工期环境监测,各监测点TSP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限值。 发电厂房及管理区冬季均采用电采暖,无锅炉废气排放。****职工食堂安装有油烟净化器。验收监测期间,管理区食堂餐饮油烟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小型标准限值。 (四)声环境 据调查,工程施工期采用了低噪声设备,并采取了安装消声装置等降噪措施。 发电厂房采取了低噪设备、厂房隔声、优化布局等措施,控制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验收监测期间,发电厂房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五)固体废物 据调查,工程共设置弃渣场6处,施工期产生的弃土方均已清理至弃渣场,未发现弃土方乱堆乱放的现象。弃渣场顶部平整,四周边坡放缓,表层覆土,并播撒草籽,周边建设了石砌挡墙,设置了排水沟。 试运行期间,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排漂收集的漂浮物等。发电厂房和管理区设置有生活垃圾池(箱),建设单位与**县霍****村委会签订有垃圾清运协议,定期由专人拉运处置;废机油暂未产生,设置有危废暂存间。 (六)其他环保措施 建设单位建立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设置了安全环保部,制定有《水电站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建有应急事故池,拦河引水枢纽、电站厂房等区域均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 |
环评阶段绿化总面积22.30hm2,实际绿化总面积18.91hm2。****环境保护部《关于****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中的《水电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上述工程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工程建设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一)落****管理部门、人员和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有关方面环境保护施工的责任,将环保措施纳入施工承包合同中。制定环境监理计划,开展工程环境监理工作并编写环境监理报告,作为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的依据。定期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报告。 (二)在工程初期蓄水**行阶段环保验收。工程建成后,须按规定程序申请试运行和工程竣工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三)如工程内容、规模、地点或环保措施发生重大变更或自本批复之日起5年内未开工建设须重新报批《报告书》。料场、弃渣场、施工营地、大临工程等临时占地的具体位置、数量如发生变化,须报我厅备案。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三同时”制度。****管理部门、人员和管理制度。已开展工程环境监理工作并编写环境监理报告。项目为发生重大变动。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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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地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二级标准限值 | 地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水电站管理区生活污水出水口各项指标均未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二级标准限值,水环境保护措施及治理效果满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工程发电机组置于室内,发电厂房噪声源与生活区布局分开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 | 工程发电机组置于室内,发电厂房噪声源与生活区布局分开 |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区外昼间、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工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和防治效果满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无 | 工程试运行期间,发电厂房和生活区设置有生活垃圾池(箱),建设单位与**县霍****村委会签订有垃圾清运协议,定期由专人拉运处置。发电厂房设置有危废暂存间1座,用于暂存废油,验收阶段暂无废油产生。该危废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主发电厂房主变压器设置有事故油池,事故油池采取了防渗措施,满足行业设计规范要求。建设单位已与**县宝地废品收购部签订危险废物委托收集处置合同,产生的废油定期交由该单位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一)做好陆生生态保护工作。施工期间,应严格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应严格限制施工活动范围,在施工道路两侧设醒目标志作为车辆行驶的边界,永久占用农田区表土集中堆存,后期用于厂房区、管理区、永久道路绿化表层覆土。料场在进行河道取料、渣场在河漫滩堆置时,****管理部门同意后,按照河道管理要求进行取料,后期将工程开挖弃料回填料场,并进行平整。永久弃渣场应严格按照划定的堆渣范围堆渣,严禁乱堆乱放,并采用编织袋装土压盖。后期对弃渣表面进行平整,在河漫滩的1#、2#、3#渣场修建挡墙和排水沟。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结束后对迹地进行清理、土地平整、自然恢复植被,厂房区、管理区、永久道路两侧进行绿化。 (二)落实水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运营期,****电站泄放不低于41立方米/秒的生态基流;主体设计通过布设在鱼道右侧、拦河引水枢纽桩号0+478.0米-0+508.0****电站泄放生态基流。遇机组检修时,采用泄洪冲砂闸下泄生态基流,在拦河引水枢纽下游500米设置在线流量监测仪。保护拦河引水枢纽、引水渠线(隧洞)沿线区及厂房区地下水位,避免对地下水位产生影响。保证工程实施后,工程减水河段河谷区地下水位不发生明显下降。 ****电站引水渠首修建鱼道,运行时间为每年4-7月、流量为0.65立方米/秒,以减缓工程拦河阻隔对水生生态及鱼类不利影响。在阿尔塔什鱼类增殖站购买鱼苗,每年6-8月份放流1.5万尾塔里木裂腹鱼,规格为30-50毫米,放流地****水电站壅水区以上河段、****电站引水渠首至喀群渠首河段。****电站****电站进水口前设电赶拦鱼机,在工程运行期间开启,防止鱼类误入引水洞。与当地渔政部门协商加强渔政管理。 | 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迹地采取了清理、场地平整、覆土措施,此外,弃渣场采取了弃渣拦挡措施;永久道路为沥青路面及混凝土路面,两旁设边沟、排水沟;主体工程区、料场、弃渣场、管理区进行了绿化。结合自然恢复,目前临时占地已基本恢复用地原貌。工程落实了水土保持措施,并通过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现场调查期间,周边未发现大型野生动物。 试运行期间,水电站下泄流量在44.32~51.82立方米/秒,满足环评批复的下放不少于41.2立方米/秒生态基流的要求;水利枢纽设置有鱼道、电赶拦鱼机;拦河引水枢纽下游设置有流量监测仪;依托叶尔羌河上游的阿尔塔什鱼类增殖站定期开展了鱼类人工增殖放流工作,2023年、2024年本工程分别完成人工放流鱼苗1.5万尾;设置了禁止捕捞鱼类警示标牌。 2024年水生生态现状调查结果表明,4个监测断面共采集到8种鱼类,工程坝址下游河段、库区以上河段鱼类**种类及组成结构较为单一。 |
表7 风险设施
1 | 制定风险防范和减缓措施。严格执行工程设计的生态基流下泄调度制度,****环境保护部门不定期开展环境保护监督检查,保证工程生态基流制度落到实处。开展工程引水枢纽下游在线流量监测及上报工作,确保生态基流足量下泄。 | 已严格执行工程设计的生态基流下泄调度制度。已开展工程引水枢纽下游在线流量监测及上报工作,确保生态基流足量下泄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依托阿尔塔什鱼类增殖站开展人工增殖放流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叶尔羌河上游的阿尔塔什鱼类增殖站定期开展了鱼类人工增殖放流工作。2023年、2024年本工程分别完成人工放流鱼苗1.5万尾;设置了禁止捕捞鱼类警示标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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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本工程拦河引水枢纽淹没区已纳入阿尔塔什水利枢纽工程搬迁移民。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工程建设征地涉及**县霍什拉甫乡努尔巴格村、**县库斯拉甫乡库克里克村。工程基准年2018年,征收(用)各类土地总面积10841.25亩,其中永久征地总面积7199.72亩,临时征用各类土地总面积3641.53亩。工程拦河闸及淹没区征地涉及克州**县库斯拉甫乡的库克里克村,其中耕地325.74亩,园地509.88亩,林地194.17亩,天然牧草地80亩,影响人口94户362人,拆迁各类房屋13850m2,零星树木71104株,已全部纳入阿尔塔什水利枢纽工程建设。 工程引水渠道、发电厂房、尾水渠及施工区占地主要涉及**地区**县霍什拉甫乡的努尔巴格村,永久征收耕地203.06亩,园地60.06亩,林地126.59亩,草地886亩,影响人口18户81人,拆迁各类房屋3133m2,零星树木28759株。至规划设计水平年搬**置人口443人,其中,搬**置库斯拉甫乡库克里克村人口362人(已纳入阿尔塔什水利枢纽工程),搬**置霍什拉甫乡努尔巴格村人口81人。生产安置人口607人,其中,生产安置库斯拉甫乡库克里克村人口357人(已纳入阿尔塔什水利枢纽工程),生产安置霍什拉甫乡努尔巴格村人口250人。 建设征地影响县乡道路1处0.2km、大车道1处0.23km、牧道2处;影响35KV电力线路1处0.41km、10KV电力线路2处共计1.66km;****公司架空光缆2处共计1.01km、联通公司架空光缆1处1.01km;影响溉渠道(团结渠、兰杆渠)2处共计0.35km;影响灌溉引水口1处、减水河段影响灌溉引水口3处。 根据****委员会于2021年11月4日出具的《****水电站工程下闸蓄水阶段移民安置工作终验报告》,移民搬**置和生产安置工作已全部得到妥善安置,水库库底清理工作已于2021年8月完成,相关部门出具了卫生清理和环保合格证明。**县、**县均已完成补偿资金兑付,移民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管理基本规范;档案管理达到阶段性要求。验收结论为: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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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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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一)做好陆生生态保护工作。施工期间,应严格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应严格限制施工活动范围,在施工道路两侧设醒目标志作为车辆行驶的边界,永久占用农田区表土集中堆存,后期用于厂房区、管理区、永久道路绿化表层覆土。料场在进行河道取料、渣场在河漫滩堆置时,****管理部门同意后,按照河道管理要求进行取料,后期将工程开挖弃料回填料场,并进行平整。永久弃渣场应严格按照划定的堆渣范围堆渣,严禁乱堆乱放,并采用编织袋装土压盖。后期对弃渣表面进行平整,在河漫滩的1#、2#、3#渣场修建挡墙和排水沟。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结束后对迹地进行清理、土地平整、自然恢复植被,厂房区、管理区、永久道路两侧进行绿化。 (二)落实水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运营期,****电站泄放不低于41立方米/秒的生态基流;主体设计通过布设在鱼道右侧、拦河引水枢纽桩号0+478.0米-0+508.0****电站泄放生态基流。遇机组检修时,采用泄洪冲砂闸下泄生态基流,在拦河引水枢纽下游500米设置在线流量监测仪。保护拦河引水枢纽、引水渠线(隧洞)沿线区及厂房区地下水位,避免对地下水位产生影响。保证工程实施后,工程减水河段河谷区地下水位不发生明显下降。 ****电站引水渠首修建鱼道,运行时间为每年4-7月、流量为0.65立方米/秒,以减缓工程拦河阻隔对水生生态及鱼类不利影响。在阿尔塔什鱼类增殖站购买鱼苗,每年6-8月份放流1.5万尾塔里木裂腹鱼,规格为30-50毫米,放流地****水电站壅水区以上河段、****电站引水渠首至喀群渠首河段。****电站****电站进水口前设电赶拦鱼机,在工程运行期间开启,防止鱼类误入引水洞。与当地渔政部门协商加强渔政管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迹地采取了清理、场地平整、覆土措施,此外,弃渣场采取了弃渣拦挡措施;永久道路为沥青路面及混凝土路面,两旁设边沟、排水沟;主体工程区、料场、弃渣场、管理区进行了绿化。结合自然恢复,目前临时占地已基本恢复用地原貌。工程落实了水土保持措施,并通过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现场调查期间,周边未发现大型野生动物。 试运行期间,水电站下泄流量在44.32~51.82立方米/秒,满足环评批复的下放不少于41.2立方米/秒生态基流的要求;水利枢纽设置有鱼道、电赶拦鱼机;拦河引水枢纽下游设置有流量监测仪;依托叶尔羌河上游的阿尔塔什鱼类增殖站定期开展了鱼类人工增殖放流工作,2023年、2024年本工程分别完成人工放流鱼苗1.5万尾;设置了禁止捕捞鱼类警示标牌。 2024年水生生态现状调查结果表明,4个监测断面共采集到8种鱼类,工程坝址下游河段、库区以上河段鱼类**种类及组成结构较为单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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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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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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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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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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