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段)形象标识标牌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7日
二、更正信息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根据《****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规定、按照拟代理采购项目的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进行计费。金额:9600元(大写:玖仟陆佰元整),更正为:本项目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将原结果公告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金额更正为0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本项目因质疑成立,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原公告的合同包1代理服务费金额:0.9600(万元),更正为:0.0000(万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19日
1.本项目计划号:513********200000982[2024]00121;2.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640000元;3.****政府采购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4.本项目监督部门:****财政局,联系电话:0837-****688。
名称:****
地址:达扎寺镇商业街
联系方式:0837-****3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武科东一路15号3栋1单元6层610号
联系方式:191****098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众益致远经办岗
电话:191****0983
****
2024年0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