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新明半岛续聘物业服务企业结果公告
正文内容
新明半岛续聘物业服务企业结果公告
新明半岛小区各位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以及《新明半岛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约定,本物业管理区域2024年第三次业主大会会议于2024年8月9日10时至2024年8月24日12时在新明半岛举行。会议就“续聘******公司,附《新明半岛续聘〈物业服务合同〉》”进行了表决。新明社区、新****委员会成员及热心业主对本次会议表决情况进行了监督、公开唱票,现就会议决定公告如下:
一、本次业主大会会议最终决议:
业主大会会议表决 通过 续聘******公司,附《新明半岛续聘〈物业服务合同〉》。
二、表决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本公告期15天(至2024年9月8日24时止)。
特此公告!
附件:《新明半岛2024年第三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意见统计表》
**市**区新明半岛业主大会
2024年8月24日
附件第270期
图文 | 余物协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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