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一、项目名称
沥青混合料原材采购。
(1)响应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营业执照含有与本标段对应的类目;
(3)质量要求:合格;
(4)安全要求: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6)信誉要求及履约情况: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
(7)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8)成交人不得分包。
1、采购询价起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上午10:00 截止;
2、领取方式:响应人自行下载(见本公告“四、响应人报名资料及格式”附件);
3、询价会时间:为2024年8月319日上午10:00;
4、询价会地点:****会议室。
六、保证金相关事项
1、投标保证金:每个标段为人民币2万元;
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采购询价起止时间内(2024年8月31日9:00****公司账户,并备注“***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视为无效文件;
3、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该项目询价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账户,若出现:响应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合同、响应人在询价会规定时间后撤销响应文件等情况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4、履约保证金:成交单位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结束后无违约、违规等现象,退还原账户;
5、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
账号:320********052503430,
开户行:****银行**县支行。
七、成交及付款方式
八、注意事项
1、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投标人根据各自条件报名,可同时投多个标段,但投标文件及保证金需按标段分**装和缴纳,并注明“***项目(**标段)”;
2、响应人提供的响应文件要求装入档案袋密封,封口处需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委托人)签字,法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有委托)等原件及投标保证金回执(证明),按本公告规定的询价会时间、地点参加询价会;
3、未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有委托)、投标保证金回执(证明),或者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等情况,均视为无效文件,询价单位一概不予受理;
4、采购人在会前不组织勘察现场,响应人自行勘察现场的,产生的安全责任、费用等一切责任均与采购人无关。
九、采购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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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