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材
供应商公开招募
****小学
2024学年秋季学期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更好地降低采购成本,杜绝食源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维护师生合法权益,我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供货商进行公开招募,诚邀信誉高、服务优的供货商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供货范围
一、粮油、调味品类
二、牛肉类
三、猪肉类
四、蔬菜、水果类
五、蛋类
二、商家资质
一、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食品流**可证》等主体资质,并且年审有效。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并且经营场所卫生干净,安全措施到位。
三、经营人员应当具有有效的健康证。
四、具有较强的供货和运输能力,具有相应的分拣配送场地、仓储等,具备保障食品安全的贮存、运输条件,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及食品安全追溯召回能力。
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近3年内无食品安全违法经营和投诉现象。
六、能按时提供所配送食品生产商的质检机构年度抽检报告、分批次生产厂家自检报告等。
七、粮油等大众食品具有相适应的食品配送车辆,车辆箱体保持清洁、定期消毒,并做到专车专用。严禁用食品配送车辆装运有毒有害,影响食品安全的物品。
八、食材定点供应协议价格原则上不高于本地区的同期市场价格(市场实际交易价),做到随行就市,买卖公平合理。
九、配送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及强制性规定要求。
三、供货要求
一、供应****学校、教育局、****管理局的安全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能够做到立即整改。
二、供应商要严格遵守采购协议和安全配送协议,学校、****监管局将不定期对定点供应商进行抽查。抽检中发现有配送法律法规禁止食材食品的,学校将立即终止协议,取消定点配送资格,****学校配送食材食品。
三、确定为供货商后,在供货期间,如遇上级有关部门统一招募确定供货单位配送食材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相关合同无条件终止。若确定为供货商时,与学校签订的合同与上级政策有冲突的,以上级政策为准。
四、所需材料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8月29日-2024年9月1日上午9点,逾期无效。
地点:****小学副校长室
电话:150****6659
六、询价比选、确定供货商
时间:2024年8月29日-2024年9月1日上午9点,逾期无效。
地点:****小学副校长室
电话:150****6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