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区兴庄河治理工程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13********276569H | 建设单位法人:李超凡 |
杨忠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省**市**区青口镇文化路西首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区兴**治理工程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28-河湖整治(不含农村塘堰、水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1-N7721-水污染治理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
经度: 纬度: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5-24 |
连环表复〔2022〕8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3999 |
73.4 | 运营单位名称:**** |
113********276569H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集团有限公司 |
913********933277X | 验收监测单位:****集团有限公司 |
913********933277X | 竣工时间:2024-03-27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7-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2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729p1m8i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兴**治理工程自**区大吴**麓至海头镇兴庄村东南,总投资为13999万元,环保投资为73.4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 河道治理工程:治理河道长22.343km, 其中a.河道疏浚长度21.210km; b.堤防整治 13.859km; c.**护坡3400m. (2)建筑物工程: 本工程涉及**、拆建拦水堰7座,节制闸4座,,交通桥5座,赔建泵站1座,穿堤涵闸21座;拆除建筑物8座,其中桥梁2座,渡槽2座,拦水堰4座。(3)防汛路工程:**、拆建、改建沥青混凝土防汛路1.41m。 | 实际建设情况:兴**治理工程自**区大吴**麓至海头镇兴庄村东南,总投资为13999万元,环保投资为73.4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 河道治理工程:治理河道长22.343km, 其中a.河道疏浚长度21.210km; b.堤防整治 13.859km; c.**护坡3400m. (2)建筑物工程: 本工程涉及**、拆建拦水堰7座,节制闸4座,,交通桥5座,赔建泵站1座,穿堤涵闸21座;拆除建筑物8座,其中桥梁2座,渡槽2座,拦水堰4座。(3)防汛路工程:**、拆建、改建沥青混凝土防汛路1.41m。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要求,禁止在上述区域内设置取弃上场、排泥场、施工营地等大临工程。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施工布置和弃土场(排泥场)选址方案。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减少施工对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开生态恢复、绿化工作,减缓对沿线生态环境的影响.按照用地规划要求,对弃土场、排泥场实施生态恢复和安全利用工作。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和人工增殖放流等生态补偿措施。(1)废气: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并设置围栏,在确保安全等前提下,采取优化施工工艺、密闭围挡、洒水抑尘、道路硬化等措施,减少扬尘等无组织排放。优化疏浚,底泥运输路线,运输车辆须加盖封闭。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 -2021)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施工期弃土区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1一级排放限值。 (2)废水: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泥浆废水、机械保养和冲洗废水经处理后回用,施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和隔油池处理后回用于附近农田,不外排。施工生产废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 GB/T 18920-2020)中道路清扫、建筑施工标准。 (3)噪声: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方式和机械,高噪声机械设备布置在远离敏感点的区城;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从事高噪声施工作业和物料运输,防止噪声扰民。如强设备维护和管理,避免设备非正常运行。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 - 2011);运行期启闭机站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弃土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弃渣运到市政指定位置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1)对土壤植被的保护与恢复措施 ①施工临时占地未占用植被较好的地段,并控制在最低限度;②施工中加强了施工管理,有效缩小了施工范围,严格控制在施工区域内,没有破坏原有的地表植被和土壤。施工完毕后及时整理施工场地,将表皮覆盖在原地表,已恢复植被。③对于施工过程中破坏的树木和灌丛,制定了相应的补偿措施。 (2)对动物的保护措施 施工期加强了对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制定了对鸟、野生动物的保护措施。 (3)对水土流失的防护措施 ①加强了对施工单位的宣传教育,严格控制建筑材料堆放;严格控制施工便道、场地、营地占地。②采取了有效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合理安排了施工进度,避免了雨季进行施工;做好了边坡防护和排水设施,保持了排水畅通。土方临时堆放场地集中,其周边挖好有排水沟,对裸露表层进行清理、整地、植物恢复等。堆土的边坡小且压实,防止流失。③施工结束后,对本项目的非永久性占地进行了绿地建设,保证较大的绿化面积。④加强了生态绿化。⑤项目实施进程中切实做到了“边施工、边防护”,生态保护措施实施进度与主体工程建设进度相适应。(1)废气:工程施工现场两侧设置了围挡墙,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同时作业处采用了覆以防尘网等措施。项目工地出入口设置了车辆冲洗台和冲洗设施,并设有专人清洗车轮、车帮及清扫出入口卫生。并及时洒水降尘。本项目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车辆,对于排放废气较多的车辆,安装了尾气净化装置。另外,施工过程中选用了清洁燃料。同时加强了机械、车辆的管理和维修,使其保持在良好的运营状态。本项目在河道清淤时对施工人员的防护措施提出了严格要求。河道底泥及时清运,在运输过程中车辆进行了密封处理。 (2)废水:①为防止施工机械保养和冲洗废水污染施工区土壤环境和水环境,在施工机械修配保养场地设置集水沟,收集冲洗、维修产生的含油废水。在施工机械较多的施工区设置油水分离器,较小的施工区设置隔油池进行含油废水处理,处理达标后排放。 ②施工泥浆废水包括砂石料加工废水等,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砂石料冲洗废水从筛分篓出来后,自流入平流式沉砂池,池底砂泥由砂泵送入螺旋式砂水分离器进行机械脱水后外运利用或就近渣场处置。沉砂池流出的废水自流入絮凝沉淀池反应沉淀后循环利用。 (3)固体废物 1)底泥:①运输车辆内要设置塑料膜进行密封,有效解决运输过程中渗漏、洒落等问题,运输过程中,全过程监控和管理,防止因裸露、散落或泄露避造成二次污染; ②底泥收集入车后,在装好底泥的运输车辆行驶前对底泥喷洒生物除臭剂,能从源头抑制臭味产生; ③底泥运输按相关部门建议的路线和时间行驶,运输路线避开人群密集区、交通集中区和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区;运送底泥的时间避开了上下班、上下学、等交通高峰期,以减少淤泥运输恶臭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 ④运输途中不停靠和中转,严禁将淤泥向环境中倾倒、丢弃、遗洒; ⑤应从事淤泥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及紧急处理等知识培训; ⑥底泥装车堆放高度控制在合理范围,禁止超载; ⑦汽车每日运输干化后的底泥至弃土场填埋后,人工在当日的底泥层上喷洒除臭剂和消毒剂并喷洒液态膜形成隔离层。 2)弃(渣)土: 施工期弃(渣)土主要来源是施工临时设施拆建产生的混凝土、碎砖烂瓦,无有毒有害物质。以下为落实的具体措施: ①各施工场地开挖用于工程的土石方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堆放于施工征地范围弃土区内,就近堆放,就近利用,多余部分及时运往**区指定的弃土场; ②拆建配套建筑工程以及施工结束后的临建设施,产生的固体废物各施工承包商安排专人负责生产废料的收集,其中少量废铁、废钢筋等应堆放在指定的位置,人工进行分离,作为**回收利用; ③土方开挖之前,按规定清除杂物,清运和处置沿岸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避免生活垃圾混入土方中,造成污染; ④土方、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分类堆放,分别处置,拆迁建筑垃圾、废弃土石方及时清运妥善处置,不得倾倒入河; ⑤对施工机械停放场、备料场、综合仓库和办公生活区及时进行场地清理,清除建筑垃圾及各种杂物,对其周围的生活垃圾、简易厕所、污水坑等须清理平整,并进行消毒处理,作好施工迹地恢复工作。 3)生活垃圾:①根据施工人员数,在施工生活营地、施工生产营地等工区配置垃圾桶,在施工营地设置垃圾桶集中收集生活垃圾,共计 18 个,垃圾采用袋装; ②施工承包商在其生产、生活营区安排专人负责生活垃圾的清扫和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填埋场处置,严禁进行焚烧、随机堆放等行为; ③垃圾桶需经常喷洒消毒药水,防止蚊蝇等传染疾病。施工期各营地的生活垃圾处置率达100%。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施工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应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实际建设情况:工程建设严格执行了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施工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了环保条款和责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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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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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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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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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施工结束后及时开生态恢复、绿化工作,减缓对沿线生态环境的影响.按照用地规划要求,对弃土场、排泥场实施生态恢复和安全利用工作。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通过对兴**进行清淤疏浚和修复,增强了水体流动性,增加区域的水环境容量和水体自净能力;同时清淤疏浚清除了底泥中的污染物,减少了内源污染物。本工程岸坡整治和生态修复实施后,提高了工程河道陆地生态系统的连通程度,有利于植物种群的生长和发展,在人工辅助下,陆生植被的覆盖率得到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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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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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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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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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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