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1896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镇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2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10.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餐饮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餐饮用地 | 18967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504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224BA0074 | |||
起始价: | 2504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可联合或单独申请,联合或单独竞买需综合满足地块要求具备的条件。 ****地块:该项目房地产须整体转让,不得分割转让。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六建科[2023]56号等文件要求配建装配式建筑)。须同时满足霍自规[2024]7号规划条件要求。 上述地块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报****公司的说明,****公司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县政府土地出让金、违约金的企业或个人,不得参加以上地块竞买。土地出让成交后,受让人申请且符合不动产登记条件的,完成土地交付当日,可办理不动产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实现“交地即发证”。在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完成后,建设单位申请且符合不动产登记条件的,完成竣工规划核实、竣工验收备案当日,可办结不动产首次登记,实现“交房(验收)即发证”。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29日 至 2024年09月29日 到 **县公共**交易平台网上获取 获取 公开公告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29日 至 2024年09月29日 到 **县公共**交易平台网上获取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29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9月30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24年09月30日****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户名:****交易中心 ****银行****公司**县支行;子账号:122********014********00026 ****银行**县支行;子账号:100********001****01389 ****银行****政务中心支行;子账号:623********00003615 徽商银行****支行;子账号:520********100****001645 ****银行****公司**支行;子账号:131********00215677 中国银行**支行;子账号:185****98964 公告事项如有重大变更,将另行告知。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县**镇**大道367号
联 系 人:****开发利用股
联系电话:0564-****633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