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1580.5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东观镇张南村 | ||
年限: | 50.00年 | 容积率: | 1.0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0.000≤ 并且 ≤45.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一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一类工业用地 | 1580.58 | ||||||
投资强度: | 30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4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24BA0023 | ||
起始价: | 45.52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9月20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9月29日 |
宗地编号: | 2024-17 | 宗地总面积: | 3308.2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东观镇张南村 | ||
年限: | 50.00年 | 容积率: | 0.500≤ | 建筑密度(%): | 35.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0.000≤ 并且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 3308.24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9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724BA0036 | |||
起始价: | 95.61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9月20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9月29日 |
宗地编号: | 2024-16 | 宗地总面积: | 2000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社区 | ||
年限: | 50.00年 | 容积率: | 1.0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0.000≤ 并且 ≤45.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一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一类工业用地 | 20000 | ||||||
投资强度: | 30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577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24BA0067 | ||
起始价: | 577.26万元 | 加价幅度: | 6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9月20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9月29日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9月08日 至 2024年09月27日 到 **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网上领取)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9月08日 至 2024年09月27日 到 **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27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9月27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中心702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4年09月20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9月29日 16时00分;
2024-17 号地块:2024年09月20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9月29日 16时00分;
2024-16 号地块:2024年09月20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9月29日 16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三)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申请。 (四)其他建设要求,按****规****经济开发区****建设部规划设计条件条件实施。 (五)本宗地的挂牌成交价款不包括国家税费和登记费用。 (六)****、2024-16号地块以“标准地”方式出让,“标准地”实行双合同+承诺管理,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须同时签订《“标准地”项目投资建设合同》,并自愿签署《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承诺书》。 (七)****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委员会丹枫东街昌源大厦
联 系 人:渠先生、杨先生
联系电话:0354-****042
开户单位:中华人民**国**省**市****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