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牛河尾矿库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石牛河尾矿库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30 08: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牛河尾矿库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改革局以平发改工字〔2024〕4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主管****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省级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及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县**镇中坝村
2.2工程规模:对石牛河尾矿库坝体隐患进行治理,并将尾矿库的防洪标准由原设计的200年一遇提高至三等尾矿库的上限500年一遇洪水设防,包括坝体整治、排洪系统整治、排渗设施、安全监测系统整治、其他配套建设及辅助生产生活设施工程。
2.3项目投资总额:约1300万元(招标金额最终以最高限价金额为准)。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标段名称:石牛河尾矿库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标段编号:****;标段类型:施工。
2.6招标范围:标段名称:石牛河尾矿库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石牛河尾矿库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纪要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矿业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3.2本省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基本信息须在“****建设厅官网-**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外省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基本信息须在“****建设厅官网-外省进陕施工企业”可查询。
3.3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3.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公告发布时间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为2024年08月30日09时00分
6.资审文件的获取
6.1请于2024年08月30日09时00分至2024年09月04日09时00分前从**省公共**交易平台(www.****.cn)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00元。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13日09时00分,地点****交易中心201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平台》、《**采购与招标网》、《****政府网》媒介上发布。
9.其他
9.1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等相关信息)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9.2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施工招标的资格预审申请。
9.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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