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发改投资〔2024〕115号
****关于**县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
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教育局:
报来关于请求审批**县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收悉。鉴于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公司组织评审并出具了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县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为****。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中学教学综合楼:建筑占地面积655.60平方米,采用框架结构建设,建筑面积3345.24平方米,建筑高度20.25米,耐火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类别为7度,设计使用年限50年。
2、******中学学生宿舍楼:建筑占地面积490.59平方米,采用框架结构建设,建筑面积2206.19平方米,建筑高度19.65米,耐火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类别为7度,设计使用年限50年。
3、****小学教学综合楼:建筑占地面积626.18平方米,采用框架结构建设,建筑面积2843.26平方米,建筑高度21.15米,耐火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类别为7度,设计使用年限50年。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646.4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434.4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0.26万元,预备费101.79万元。资金来源: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央资金)。
接文后,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前期工作,并在每月5号前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报送项目上一个月建设进度相关信息。其他事项请根据《****政府性投资项目审批程序规定的通知》(平政办发[2011]150号)有关规定办理。
附:招标基本情况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