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类型:实物资产 | 资产属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 | |
房屋户型:详见房产分户图 | 房屋朝向:坐南朝北 | 建筑面积:1189.98平方米 |
挂牌价:250.0万元 | 保证金:250.0万元 | |
报名开始时间:2024年08月30日 09时00分00秒 |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8日 17时00分00秒 |
标的名称:**县谷洲**国土所地块建设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资产拍卖出让 | ||
房屋户型:详见房产分户图 | 房屋朝向:坐南朝北 | 房屋建成时间:2014年02月03日 |
建筑面积:1189.98平方米 | 房屋结构:混合 | 房屋用途:机关团体用地/办公 |
房屋总层数:4层 | 房屋所在层数:1-4层 | 小区或院落名称:**县谷洲镇黄金大道 |
出租时长:-- | ||
室内配置:无 | ||
附属设施:无 | ||
标的状态:现闲置,有职工占用居住 | ||
标的展示时间:2024年08月30日 至 2024年09月28日 | ||
标的展示地点:**县谷洲镇黄金大道 | ||
联系人:唐先生 | ||
联系人电话:166****8688 |
一、出让资产及范围
1、本合同出让资产为:**县谷洲**国土所地块建设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资产。
土地规划出让要求情况:
序号 | 地块 位置 | 用地规模 | 用地性质 | 规划指标要求 |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容积率 | 建筑 高度 | ||||
1 | **县谷洲镇总规01-76#地块内 | 0.0546公顷(0.82亩)实际用地面积以勘测定界面积为准 | 二类居住用地兼商业用地 (商业占比≤20%) | ≤40% | ≥15% | ≤2.0 | ≤20m |
地上建筑物情况:
序号 | 不动产权证号 | 坐落 | 权利性质 | 证载用途 | 所在楼层/总楼层 | 建筑面积 ㎡ | 房层结构 |
1 | 湘2021**县不动产权 第****478号 | **县谷洲镇黄金大道 | 出让/自建房 | 机关团体用地/办公 | 1-4/4 | 1189.98 | 混合 |
注:1、上述房地资产以现状(含明暗瑕疵)拍卖出让,标的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随土地一起拍卖出让,具体以标的物的实际现状为准。请竞买人在本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前自行现场踏勘标的物,主动咨询标的相关情况,自行了解标的现状,不到现场踏勘标的,视为对标的无异议。完成报名的意向竞买人都视同已现场踏勘标的,认可标的现状及瑕疵等相关情况,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土地使用权面积、房屋建筑面积、土地用途、土地使用年限均以相关部门颁发的权属证书为准。
2、土地出让范围、出让条件详见《**县国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书﹤**县谷洲**国土所地块建设项目〉》邵自然资条[2024]18号。
3、标的物详情请见**新天成房****公司出具的《湘新天成资评字(2024)第YYQ06-001号》评估报告书。不动产权利****人民政府,****财政局无偿收回。
4、上述房屋现闲置,有职工占用居住,拍卖成交后,****人民政府负责协调移交。
5、竞得人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资产出让合同书》,1个月******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成交价款必须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二、特别说明:
1、本次网络拍卖的房地资产(含房产建筑面积,包括明暗瑕疵)其房屋建筑面积和土地使用权的实际面积、使用权类型、使用权年限、用途、用地条件及公用部分面积、分摊面积、四至界址点坐标以办理不动产权手续时相关部门勘察测绘后所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登记的内容为准。网络拍卖出让时所介绍的面积及相关情况与办证时的面积及有关情况有差异,委托人、拍卖人不赔偿,成交价款不予调整,不实行多退少补。资产的出让范围、移交、办证、付款等相关事宜均以委托人的《资产出让合同书》所约定条款执行。
2、拍卖成交后,办理不动产权证手续和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去相关部门办理,委托人负责提供相关证照资料。土地类型由划拨转出让所需的土地出让金由委托人负责交纳。办理不动产权证手续、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全部由竞得人承担。
3、竞得人在约定时间内交清全部价款金额并办理好相关手续后,****人民政府在3个月内按现状将实物移交给竞得人,移交后由竞得人自行管理资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4、移交前的水、电费****人民政府负责缴纳,移交后的水、电、气的立户开通、增容、过户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去相关部门办理并承担所有费用。
5、竞得人若对所竞价资产进行开发建设,必须按照《**县国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书﹤**县谷洲**国土所地块建设项目〉》邵自然资条[2024]18号执行,土地开发建设的规划、报建等手续全部由竞得人自行去相关部门办理并承担所有费用,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事项及费用。
6、资产移交前标的物权属纠纷和矛****人民政府负责处理,资产移交后,竞得人应本着共建和谐社会的原则,自行负责处理好与周边的一切矛盾纠纷,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7、本次竞价出让的标的按惯例依其现状(包括明暗瑕疵)拍卖出让,拍卖人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图片和工作人员的介绍仅供参考,标的具体情况以标的内在实际情况及现场交付资产实物时现状为准。资料如有未涉及到的部分由竞买人自行到有关部门查询并取得,如有疑问必须在报名之前书面向委托人和拍卖人提出。竞买人在标的展示期内应充分了解、察看、查询标的明暗瑕疵、面积数量、四至界址情况、规划情况、用地条件、债权债务情况、产权情况、房屋租赁情况、房屋共墙共垛情况、地质自然概貌、地下埋藏物、高空架线、资产现状等情况。同时竞买人还须对办理权证手续的相关情况及应缴费用情况去有关职能部门咨询了解。未实地察看了解情况的竞买人不要盲目参与竞买,由于不了解情况而参加竞买的责任及后果由竞得人自己承担。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视为完全了解标的物情况,认可标的物现状和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明暗瑕疵及尚未发现的重大缺陷,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自己的风险后果,并自愿承担责任。委托人、拍卖人、交易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对竞得人所购得的标的不退、不换、不修、不补,且无论何种情况下竞得人不得提出异议并自愿放弃相关主张权利。
8、委托人因不确定的因素或不可抗力等原因,需终止或暂停拍卖,竞买人应退出竞买,委托人、拍卖人、交易平台不向竞买人承担赔偿责任。
9、委托人、拍卖人、交易平台所提供的所有文书资料中,涉及该标的面积数据、平面图、测绘图及有关情况的介绍,只是一般性的介绍,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担保,具体情况以标的内在的实际情况及标的物现状为准。
10、网络拍卖成交后,竞得人若在今后出让该资产时遇到国家政策、法律发生变化等不可抗力情形导致不能出让时所产生的损失和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委托人、交易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11、拍卖人在本次拍卖文件中提供标的物基本情况介绍,不排除在统计资料及打印过程中存在笔误,因此,本须知介绍情况若与标的物现状有差异的,均以标的物现状为准,竞得人不得提出异议。
12、本次竞价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款。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竞得人须在竞价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全部交清。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交清全部款项的,视为违约,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处理,将标的物再行公开拍卖,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原竞得人应当补足差额。
13、以上特别说明竞买人应严格遵守,否则委托人可单方面终止资产出让合同,收回本次拍卖的标的物,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4、竞买人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关于拟竞得国有建设用****公司的报告》(该报告模板可在公开****公司名称、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并在网上申请竞买时上传报告电子档;联合竞买的申请人竞****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竞买前,明确公司名称、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并在网上申请竞买时上传报告电子档。在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30****公司注册登记手续。经委******局同意后,****公司签订《资产出让合同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1、交易服务费按照《****委员会关于我省公共**交易服务收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4】292号)文件标准由竞得人全额交纳。
2、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原所交的竞买保证金在交清交易服务费后转为成交价款,尾款竞得人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向****银行账户一次性交清。
交易编号:**** | |
公告开始时间:2024年08月30日 09时00分00秒 | 公告结束时间:2024年09月29日 10时00分00秒 |
拍卖开始时间:2024年09月29日 10时00分00秒 | |
报名开始时间:2024年08月30日 09时00分00秒 | |
报名结束时间:2024年09月28日 17时00分00秒 | |
资格审查方式:保证金 |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8日 17时00分00秒 | |
保证金缴纳金额:250.0万元 | |
起始价:250.0万元 | |
交易方式:拍卖竞价 | |
增价幅度:20.0万元 | |
出让限制方式:无限制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 |
交易服务费收取方式: | |
确定竞得人规则: 1、竞得人资格审查实行后置审查的方式。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委托****对最高报价人进行资格审核,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转让方委托****与通过资格审核的竞得人在网上交易系统签订《成交确认书》。 2、交易服务费按照《****委员会关于我省公共**交易服务收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24〕292号)文件标准由竞得人全额交纳。 3、竞得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付清交易服务费和其他费用后自动转作部分成交价款 ,其所****银行转账****银行账户交纳。 4、竞得人逾期未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和相关费用,代理方有权解除《拍卖成交确认书》,取消竞得人资格,竞得人所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由竞得人负责赔偿,并按《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处理(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代理方征得转让方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转让方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 |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款。拍卖成交后,竞得人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支付产权交易服务费等费用。竞得人原所交的交易保证金在按规定交纳了交易服务费和相关费用后,转为成交价款,尾款竞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银行转账****银行账户交清。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以网上公开拍卖出让**县谷洲**国土所地块建设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资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公开拍卖出让资产的基本情况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概况 | 出售数量 | 标的所在地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增价幅度 |
1 | **县谷洲**国土所地块建设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资产拍卖出让 | 房屋户型:详见房产分户图;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否; | 1189.98平方米 | **县 | 250万元 | 250万元 | 20万元 |
二、竞价方式的选择:网络拍卖
三、本次国有资产公开出售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http://218.****.12:8888/portal/index,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好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符合本公告要求足额交纳竞价保证金的竞价人,方可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售交易活动。
四、本次网上公开出售具体要求及竞得人确定方式详见各标的公开出售文件。有意竞价者可登录**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查询。竞价人可于2024年08月30日09时00分00秒至2024年09月28日17时00分00秒,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网上公开出售标的相关文件,并按相关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价。
五、本次网上公开出售活动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08月30日09时00分00秒起(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至2024年09月28日17时00分00秒止。
六、竞价人应及时登录**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在系统上向出售人提交竞价申请,并交纳竞价保证金(保证金交纳账号由交易系统随机生成)。竞价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28日17时00分00秒。
七、本次网上公开出售活动拍卖开始时间为2024年09月29日10时00分00秒(自由竞价时间为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为4分钟)。
八、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售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各相关单位,联系电话如下:
网上转让业务咨询电话:****166****8688(唐先生)
交易系统使用服务咨询电话:****交易中心 0739-****696
****
2024年08月30日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还应提交《联合竞买协议》,协议应当规定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权利、义务,并明确签订《资产出让合同书》的受让人。
联合竞买协议书(样本).doc
规划条件书(谷洲**国土所).pdf
谷州国土所产权资料(1).pdf
资产出让合同书谷洲**国土所).docx
评估报告书(谷洲国土所.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