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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罗阳街道大金项目安置区235号路道路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事务中心:
报来《关于**县罗阳街道大金项目安置区2 、3 、5 号路道路建设工程立项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博办会函〔2024〕99号)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实施**县罗阳街道大金项目安置区2 、3 、5 号路道路建设工程(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7-441322-04-01-108688)。项目位于罗阳街道大金项目安置区。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一)2号路起点接罗阳街道东坑村安置区15米路,终点至安置区纵六路,全长约91.7m,红线宽15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20km/h,双向两车道,沥青路面。(二)3号路起点接罗阳街道东坑村安置区24米路,终点至罗阳街道东坑村安置区15米路,全长约163.7m,红线宽24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20km/h,双向两车道,沥青路面。(三)5号路起点接罗阳街道东坑村安置区24米路,终点至安置区纵六路,全长约70.8m,红线宽24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20km/h,双向两车道,沥青路面。主要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等相关市政配套附属工程。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总投资839.18万元,其中:工程费700.8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8.41万元、预备费39.96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四、项目开工建设前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并按自然**部门意见(博自然资函〔2024〕1260号)要求完善相关用地手续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工程节能方案要求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后方可开工建设。
五、本文由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在2年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向我局提出延期开工申请,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开工建设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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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改革局,黄剑波常委、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局、****建设局、县统计局、县人社局、****管理局、****分局、****中心****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