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流域建溪**市徐墩段防洪提升工程
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编制项目
招标编号:****
邀请单位:(1) ****研究院;(2) ******公司;(3) 中科****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闽江流域建溪**市徐墩段防洪提升工程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编制项目,建设单位为 ****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招标人为****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邀请 招标。
1.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 项目地点: **市徐墩镇 ;
1.2. 服务费用:编制费用30万元的8折,即24万元为招标控制价。(①堤坝选址论证:取费根据《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2017 年修订版)“14.1 规划选址、选线”中市政设施的一般设施用地选址 15万/处,系数取 1.2,则费用为 18 万元;②节地评价:编制费用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 号)中“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行业属于水利项目,系数取 1.2,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取1.0。则节地评价编制费用为 12 万元(10*1.2*1.0=12 万元)。综上,闽江流域建溪**市徐墩段防洪提升工程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编制费用为 30 万) ;
1.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招标类型: 服务总承包;
(2)招标范围和内容:编制项目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含堤坝选址论证和节地评价两大部分内容) ;
1.4. 服务周期: ****省政府批复同意后30天内完成编制;
1.5. 服务要求:符合《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编制与审查工作指南(试行)》等文件要求。
2.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2.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
2.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城乡规划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本单位在职人员以有效的职称证书聘用单位为准,如证书上无聘****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三个月及以上扫描件为所署单位缴纳的社保或劳动合同)
2.3.投标人非处于被接管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破产状态;无因重大质量事故问题或不良行为被有关主管部门记入信用档案且通报禁止投标的。
2.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2.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
2.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预审 。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24年 8月29日至2024年 9月 6日,每天上午 8 时 00 分至 12 时00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时间,下同),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介绍信、投标函、确认函、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件等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到**********服务中心招投标窗口领取招标文件。
4. 评标办法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中标人;
4.2.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 个。
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不要求;
5.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
5.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
6. 投标文件递交、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4年9月9日9时30分;
6.2. 开标地点:**市徐墩镇农机站一楼会议室;
6.3. 投标人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报名单到场核验登记参加投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6.4.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7.1. 履约担保金额:不要求;
7.2. 履约担保形式:/ 。
7.3. 提交时间:/。
8. 支付方式
支付方式:费用待项目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并取得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意见书后一次性付款。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交易中心(乡镇招标) 上公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地址:**市徐墩镇**路58号镇政府办公大楼一楼
电话: 139****0102
联系人: 赖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省**县古峰镇国宝路99号御景华庭A幢1201室
电话: 173****6106
联系人: 郑女士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政府
联系电话:0599-****580
投标须知
****(以下简称甲方)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对闽江流域建溪**市徐墩段防洪提升工程编制项目进行邀请招标,现将招标须知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闽江流域建溪**市徐墩段防洪提升工程编制项目
2、项目地点:**市徐墩镇
3、服务要求: 符合《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编制与审查工作指南(试行)》等文件要求。
二、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 /,未中标者当场退回投标保证金。
2.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书后30天内,应当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如有下列情况,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签订合同(或合同协议)的或企图改变投标文件中的承诺;
(3)投标人相互围标、串标或弄虚作假或以不法手段参加投标或谋取中标的;
(4)拒绝接受中标结果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没收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三、付款方式
支付方式:费用待项目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并取得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意见书后一次性付款。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组成
(1)企业介绍信
(2)投标函、确认函
(3)授权委拖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6)资质证书复印件
(7)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件复印件
四、其它事项
1.项目严格按甲方有关要求,如有变更,变更项目需甲方同意,变更部分另行核算。本项目未尽事宜,以合同为准。
2.本项目招标实行邀请、公平、公正竞争,参加投标者应自觉遵守投标会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凡发现参投者利用非法手段买标、串标、霸标而中标者,其中标无效,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者,****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函
致:****:
1、根据已收到的招标编号为 **** 的闽江流域建溪**市徐墩段防洪提升工程编制项目 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招标投标政策法规的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招标答疑纪要)的所有内容和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贰拾肆万元整 (¥ 240000 元)的投标报价,服务周期 ****省政府批复同意后30天内完成编制,上交给招标人,并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条件承担上述项目的编制工作。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管理班子到位。
3、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本项目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招标答疑纪要、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1:确认函(格式)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