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丰门街道前陈旧村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征收集体土地被征收人协商选定房地产估价机构的通知 | |||||||||||||||||||||||||||||||||||||||||||||||||||||||||||
因丰门街道前陈旧村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征收集体土地需要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根据《土地管理法》、《**省土地管理条例》等规定,参照《**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工作指引》等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不能协商选定的,本实施单位将采取摇号方式随机确定。现将本项目协商选定房地产估价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被征收人于本通知之日起10日内(2024年9月9日前),将共同协商选定房地产估价机构(名单详见附件1)的书面意见(详见附件2)提交至 **市鹿**丰门街道鞋都三期总部经济园B区03幢407室 ,参与协商的被征收人需注明被征收人姓名、住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逾期未提交书面意见或提交的书面意见未经征收范围内所有被征收人同意的,视作不能协商选定。本项目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将采取摇号的方式随机确定。 以上事项,望相互转告。 联系人: 吴稳伟 ; 联系电话: 0577-****0139 。 附件:1、丰门街道前陈旧村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征收集体土地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候选名单 2、丰门街道前陈旧村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征收集体土地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协商一致的报告 **** 2024年8月30日 附件1: 丰门街道前陈旧村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征收集体土地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候选名单
附件2: 丰门街道前陈旧村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征收集体土地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协商一致的报告 ******办事处: 我们是丰门街道前陈旧村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征地范围内被征收人,现经协商一致,同意选择 公司为本项目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被征收人签字如下:
2024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