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盛金融大厦六层装修竞争性磋商公告
云盛金融大厦六层装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省**市**区
发布日期:2024-08-30 09:05
项目编号: XZP202****000016
项目名称: 云盛金融大厦六层装修
建设单位:****
招标条件
云盛金融大厦六层装修(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云盛金融大厦六层装修 |
范围 | 云盛金融大厦六层装修; |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2024-08-30 09:00 至 2024-09-06 17:00 |
获取方式 | 详见公告 |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2024-09-10 14:30 |
递交方式 | 现场纸质版递交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4-09-10 14:30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市新**绿地商务城蓝海OFFICE C座14楼) |
其他
****受****的委托,对 云盛金融大厦六层装修进行磋商采购,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工程内容: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 云盛金融大厦六层装修 3、工程概况:**市新**金融集聚区I号楼内,建筑面积约 1330 m2。 4、招标范围:室内装饰装修,包括房间隔墙、涂料、地砖、吊顶、水电安装、弱电、空调、消防改造等,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5、预算金额 : 约 80 万元 6、要求工期: 30 日历天 7、质量标准: 合格。满足国家现行规范、磋商文件要求和工程实际需要,通过相关只能部门审查。 8、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提供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或证明(格式自拟)。 说明: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标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 三、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8月30日—2024年9月6日。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同公告时间,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市新**绿地商务城蓝海OFFICE C座14楼招标代理部。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4、获取方式:请经办人持二代身份证现场报名,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一套并加盖公章鲜章: (1)报名申请书(格式自拟,注明所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报名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注: 1.请前来报名的供应商提前电话联系; 2.磋商文件在报名合格后将以邮件形式发送到各报名供应商的电子邮箱,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参加采购活动。五、响应文件递交及开标信息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9月10日下午14:30(**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开标室(**市新**绿地商务城蓝海OFFICE C座14楼); 3、递交方式:纸质版。 4、未获取磋商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六、投标保证金:无; 七、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招标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八、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招标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九、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招标程序环节的质疑。 十、联系事项: 招 标 人: **** 地 址: **市**区汉景大道36号 联 系 人: 张奇 电 话: 0516-****7522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地 址: **市新**绿地商务城蓝海OFFICE C座14楼 联 系 人: 顾莹 电 话:187****0155 十一、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敬请留意,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
监督部门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汉景大道36号
联系人:张奇
电话:0516-****752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地址: **市新**绿地商务城蓝海OFFICE C座14楼
联系人:顾莹
电话:187****0155
电子邮件: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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