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市教育项目建设管理制度(修订)》的通知
关于印发《**市教育项目建设管理制度(修订)》的通知
关于印发《**市教育项目建设管理制度(修订)》的通知
****小学、幼儿园,****中心):
为规范我市教育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称项目或工程)的管理,提高办事效率,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投资效益,预防贪污腐败。根据有关法律和上级文件规定,经局党委同意,现将《**市教育项目建设管理制度(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体育局
2024年8月23日
**市教育项目建设管理制度(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教育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称项目或工程)的管理,提高办事效率,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投资效益,预防贪污腐败,根据有关法律和上级文件规定,结合教育部门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资金的所有基本建设项目适用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财政资金,包括专项资金、本级财政预算资金、政府债券资金、单位自筹的资金和资本性经营项目的借款。
本制度所称基本建设项目包括**、扩建、改建、技术改造、装饰装修等。
第三条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符合基本建设规定,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坚持深化前期工作,规范管理过程,加强事后监督,在注重程序规范的同时不影响效率的提高。
(二)努力建立分工科学、主体明确、职责具体、权责统一、环节简化、程序规范、效率保证、监督到位、制约有力的管理机制和方法。
(三)以“实用、经济、牢固、美观”为项目设计定位的指导思想,兼顾适度超前和可持续发展,注意降低项目投入使用后的运行成本和管理维护费用。
(四)推行投资预算硬约束制度,实行限额设计。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结算。未经规定程序批准,不得擅自突破投资预算。
(五)基本建设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安全、保证质量、控制工期、节约投资、保持廉洁,即质量、安全、工期、投资和廉洁“五控制”目标。
第二章 基本建设程序
第四条 基本建设程序主要为:
(一)提出项目建议,必要时进行可行性研究。坚持民主、科学决策机制,项目启动要进****学校“三重一大”事项科学决策。概算资金不足10****教体局批准,实行备案制;凡概算资金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项目均应首先提出项目建议书,依次报市****发改委办理立项手续。
(二)申请立项。立项前必须填报《**市教育项目立项申请表》《政府投资项目前期论证审批意见表》,并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申报项目,由在线平台生成项目代码。项目代码是项目整个建设周期的唯一身份标识,一项一码。项目赋码通过后,项目单位应当提交项目立项申请报告、项目建议书、政府投资项目前期论证审批表,以及资金****发改委办理项目建议书批复。****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项目,提交相关材料后直接办理。****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项目,须报市(局)领导批准。
(三)项目选址(或规划条件),用地预审(或土地划拨手续)等。
(四)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项目建设单位应依法依规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规划要求和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的建设规模和标准,进行规划方案设计,规划方案报自然**部门审批。
设计方案批准后,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报发改部门审批。经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是项目实施建设和控制投资的依据。初步设计提出的投资概算经审批部门认定确需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投资估算10%的,项目单位应当重新组织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送原项目审批部门重新审批。
(五)办理工程规划许可、环评、消防、人防、绿建、节能、交评、水保、**分析、施工图审查、工程预算、财评等前期手续。施工图纸设计完成后,必须按规定报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核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将施工图审查意见报住建部门备案,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对报审施工图的真实性负责。设计单位应依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概算,遵循概算控制预算的原则编制工程预算。
(六)进行施工招标,办理施工许可手续。项目建设单位应依法依规选择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以财政评审后的招标控制建议价和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依据进行招标(EPC 模式建设项目除外)。
1.符合《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发改委第16号令)条件的项目必须公开招标;
100万元(含)以上400万元(不含)以下的小额工程项目,按照政府****政府采购。100万元(不含)以下的小额工程项目,可自主选择确定施工单位方式,但需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小额****政府采购或“三重一大”决策结果需通过网络**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2.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不含 200万元)以下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可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方式确定中标单位,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的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3.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超市选定,或应急备选库比选确定中介单位;
4.项目单位****,材料不符合条件的必须在两个工作日补齐。施工单位确定后,项目不得违规转包、分包;严禁规避公开招标行为,不得将项目拆分立项建设。
5.各学校要统筹安排同一校点、同一性质的零星修缮项目,原则上同一校点、同一性质的维修项目每学年内只能实施一次。
(七)办理施工许可,开工建设。未办理施工许可项目不得开工。
(八)竣工验收、项目移交及造价结算。项目建成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应当按照联合验收的规定程序完成竣工验收工作。项目验收严格按照“谁批准、谁验收”的原则执行。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不得转为固定资产。
第五条 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采购,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订立合同时间不得超过中标时间后30天。项目的勘察设计、工程监理等合同要强化质量约束条款,明确项目建设单位预留费用 30%(专项债项目为20%)作为尾款,待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相关单位确认无失职行为后结清。达到财政结算评审要求的建设项目需进行结算评审,财政结算评审报告作为工程结算依据,项目建设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中注明或者与承接项目的单位在合同中约定。
第三章 项目建设管理
第六条 项目实施前,各学校要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或者委托其他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建设工作领导担任。
****小组的具体职责是:审查批准项目的招标文件、监督招标投标过程、监督零星项目的发包情况和受理有关招投标工作的投诉;负责项目手续办理、对外协调联络、项目监督管理等与项目建设相关的各项工作。
****小组应当建立会议制度,重大事项应当通过会议集体议决。领导小组组长不能出席会议时,应委托副组长主持会议。
第七条 建设项目的各项工作依照其性质及内在联系,分为前期工作、招标工作和施工阶段工作三大部分。根据分工科学、主体明确、职责具体、权责统一、环节简化、程序规范、效率保证、监督到位、制约有力的原则,在市教体局指导下,各个环节的工作采用“一个制度管理、一个机构招标、一个领导主管、一个部门主办”的模式,有关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依据本制度规定的分工和程序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配合,互相监督,共同推进。
第八条 前期工作阶段从项目建议书至取得施工许可时,包括办理各项前期手续、以及委托编制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代理、监理、施工承包等业务的对外招标(或发包)工作。
施工阶段从工程招标(或发包)之日至竣工验收日,包括施工过程的安全、质量、工期和文明施工监督,以及合同管理、造价管理、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管理、施工过程问题协调、工程款拨付管理、工程验收与移交保修管理等。
第九条 ****小组负责对招标代理拟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起草的招标文件进行审议,招标文件确定之后在1-2个工作日内发布招标公告。
第十条 项目完成招标后,建设单位应发布公告公示招标结果。
第十一条 符合单位自行招标条件的所有建设项目的发包业务,其招标工作全****领导小组负责。
第十二条 项目主管领导对项目建设管理负直接责任,其权责如下:
(一)负责制订项目的实施计划并组织落实。
(二)主持项目有关会议。
(三)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四)协调有关部门关系,争取上级拨款。
(五)受单位委托签订项目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业务的招标(或发包)合同,审查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会签项目拨款手续。
(六)指导、监督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依照有关规范高效率地开展工作。
(七)主持工程验收。
(八)向单位主要领导和党组织会议报告项目工作情况。
第十三条 ****小组成员是项目推进和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监督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如下工作:
(一)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或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提出项目建议。
(二)协助办理项目有关的行政审批手续。
(三)筹备组织项目有关业务会议,负责会议记录,起草项目有关文件资料。
(四)协助项目分管领导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问题。
(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质量、工期和文明施工进行监督。
(六)参与设计评审、工程招标和工程验收。
第十四条 项目的所有外包业务必须依法签订合同。
第十五条 ****领导小组负责起草填制,送项目主管领导签字和送单位盖章。
施工承包合同应当于中标后30天内签订完毕,同时由施工单位提出开工报告明确开工日期。实际工期从开工报告批准之日开始计算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第十六条 投资额在20万以上的维修改造项目及所有房建项目施工****公司对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进行监理。
第十七条 项目监理单位、结算编制单位、结算审计****公司或同****公司。
第十八条 工程开工前,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建设单位要负责做好“三通一平”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召集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进行施工图的交底和会审,形成会议纪要;
(二)做好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单位要负责做好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施工准备工作计划、施工与相应的技术组织措施,如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劳力分配、机械设备、材料和构件等供应计划、工地文明施工、建筑工地施工业务的组织规划、主要的技术经济指标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建设单位、项目总监及其主管部门审核。
(三)健全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等管理机构的相关信息要在施工现场挂牌公示。需公示的内容如下: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工地代表;施工单位建造师、总工、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机械员、劳务员;监理单位总监、现场监理人员。三方管理人员必须明确岗位职责,施工期间,“八大员”每月在岗时间不得少于合同规定天数。
(四)规范布置工地。施工现场必须做到以下几点:封闭管理,围挡材料要求坚固、稳定、统一、整洁、美观;设有不少于“五牌二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防火责任)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施工现场平面图、工程效果图;悬挂安全生产宣传和警示牌,特别是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和危险区域以及通道口都要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牌;道路畅通、平坦、整洁、无散落物、不积水。
(五)建筑材料、构配件、料具按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堆放,不得超高,悬挂标牌,钢材加工必须搭建工棚。
第十九条 工程开工后,建设单位要监督、协调施工、监理等单位,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放线阶段。开工放线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教育主管部门及建设规划部门共同进行。定位放线结束后,共同对定位放线结果进行复核。当确认方位、轴线、标高等数据准确无误,经三方签字后,方可开挖基槽定位。放线记录经各方签字盖章后存档。
(二)基槽开挖及验收阶段。基槽开挖时要严格控制挖土深度,注意基槽土方放坡,防止土方坍落。雨季施工要做基槽保护工作。基槽开挖整平后应严格按规范要求做好钎探工作,并做好钎探记录。工地代表要跟踪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对基槽进行初验,做好质量评定。建设单位要及时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勘察等单位有关人员进行验槽,质监部门负责监督五方责任主体行为,抽查实体工程质量。如发现地基与勘察设计不符,由勘察、设计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基槽各方验收合格,经签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三)主体工程施工阶段。严格按规范和操作规程施工,严格检查已完成施工部分是否符合质量标准;随时检测检查工程的轴线、标高、尺寸等数据是否准确,严格检验砼和砌体质量、预制构件质量、钢筋搭接长度和各钢筋的位置,严禁使用不符合规范、标准和有关技术规定的产品;检查各种预留**、预埋管线是否符规范和设计要求;严格检查隐蔽工程(包括土建、水、电、暖、卫、避电、电话、网络、电视等管线)是否按设计图纸规范铺设,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共同检查、记录和签字认可后可继续施工;主体工程完工后,检测单位对主体结构检测合格后,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勘察单位有关人员进行验收,质监部门负责监督验收程序,抽查实体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并完善相关资料手续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四)装饰阶段。各分项工程开工前,工地代表要**监理人员督促施工单位首先做出样板(面、墙、一个成品等),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有关人员对样板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全面装饰;监督施工单位按样板间标准,严格按程序施工;现场监督防水工程(包括室内防水和屋面防水)每道工序,检查屋面材料、找平层、坡度、保温层厚度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防水材料搭接,逐道工序签字认定。未经签字认可,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检查水、电、暖、卫工程的打洞和预埋卡勾应在抹灰前施工是否牢固、规范;检查地面是否起砂、空鼓、裂缝,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一律作返工处理;对木材和木材制品在油漆前细致检查,油漆后要按规范严格复查,对铝合金制品材质、工艺、制作、质量都要进行全面认真检查,****中心进行三性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安装。
(五)安装工程阶段。重点复验水、电、暖、卫等各种安装材料和成品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一要有出厂合格证,二要经过检查、测试。不合格的材料和成品坚决禁止使用;检查测试安装隐蔽工种中的水、电、暖、卫、网络、电视、通讯等管线设施的敷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检查各种安装材料、半成品、成品、设备是否符合设计及工程量清单最高限价要求的优良品;做好管道冲洗、打压试验和各种线路的测试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二十条 严把建筑材料进场关,严格执行材料检验的方法和手续。材料进场必须出具质保书,对需要复试的材料,应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共同抽样,同送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材料复试,复试合格者方可使用。砂浆与砼“两块”试件制作,要严格实行监理见证取样及送检。其他材料也要按有关规定要求检验或复试。塑胶运动场铺设前,须由建设单位委****总局****委员会批准成立的第三方体育检测机构,对到场材料和现场铺设的塑胶块样根据国标分别对物理性能和有害物质限量进行检测,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后方可进行铺设。
第二十一条 严格执行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是施工管理的首要任务。项目单位和工程监理应各司其职,利用多种手段监督施工方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范进行施工作业。工程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均要建立安全保障体系和安全制度。施工单位要采取得力措施,按规定创建文明工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保证师生安全和教学秩序不受干扰。
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考核和施工过程管理的记录,认真做好对监理人员、建造师及“八大员”的日常考勤,不定期检查《监理日志》和《施工日志》的记录情况。要将建造师、监理人员证件复印交教育主管部门备查。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也要认真做好《施工日记》的填写工作。《施工日记》的主要内容有:施工日期、天气情况、大气温度,施工进度、质量检验记录、试块、试件的取样检验记录,事故处理情况,不合格质量标准的部件做法以及改正措施,甲方、乙方、监理公司办公会议事项,初验收情况,出勤及劳力组织情况,材料进场情况,材料复验情况等。该日记在竣工时作为施工技术资料汇总存档。
第二十三条 基建工程的验槽、基础验收、中间验收、竣工验收及其它有关单项验收,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和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及监理员先进行全面检查,初步认定后,再由施工单位将工程资料交有关部门审查,申请进行验收。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施工单位必须限期整改。整改结果经建设单位、教育主管部门和监理单位认定后,方可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组织竣工验收。塑胶运动场要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验收。装饰装修及附属工程等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也要组织施工方、监督方(监理方)等须到场参与,对照项目建设内容、施工合同、设计图纸等相关资料逐项进行检查核实,形成验收报告,并由验收人员签字确认。凡未进行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一律不得使用。
第二十四条 工程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要将工程资料进档备案,取得档案移交证及工程竣工备案证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要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图组织施工,特别要加强对隐蔽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和安装工程的现场管理,严防投机取巧、虚报工程量,或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在建设过程中,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允许变更设计和工程量,若因客观因素,确需变更的,必须由施工单位事先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设计单位现场查勘确认、批准,按程序办理变更手续后方可实施,同时,要作好工程量的确认记录,履行三方签字手续。凡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变更一律不予认可,由此造成的损失坚持“谁同意、谁负责”的原则,后果严重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第二十六条 因施工承包方原因而拖延工期的,应当依照合同的约定向承包方索赔。
第二十七条 建设单位要加强对校舍的日常检查和维护,若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要及时与质监、监理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联系,查明原因。
第二十八条 建设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履行双方签订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责任和投标承诺的条件。保修期内保修金不得退还。
第四章 财务管理
第二十九条 建设单位要健全财务制度,严格履行财务审批手续。项目建设资金必须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
第三十条 单位财务部门负责根据财政预算及时筹集项目资金,依照合同约定核定项目拨款计划,并对项目资金拨付进行全过程监管。
第三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要落实“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并完善相关手续后再进行支付。工程竣工验收时,工程款拨付不得超过合同价款的70%(专项债项目为80%),工程审计结束时,工程款拨付不得超过合同价款的97%。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不得低于合同价款的3%,保修期满,确认无工程质量问题后方能拨付全部工程款。
第五章 决算评审
第三十二条 建设项目完工可投入使用或者试运行合格后,建设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编制工程决算(包括设计变更决算),并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决算诚信协议书》,其中要重点约定以下内容:施工单位提****机关认定的决算价审减率不得超过5%,否则,以恶意造假论处,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并从工程款中扣除。
第三十二条 建设项目单位需履行以下职责:
(一)督促施工单位在3个月内完成项目结算编制,特殊情况确需**的,中小型项目不得超过2个月,大型项目不得超过6个月,并报市财政部门结算评审。
(二)提供结算评审所需资料,并对资料(含补充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三)在收到评审机构征求意见稿5个工作日内,签署书面反馈意见并盖章,逾期不签署的视为同意。
(四)按照评审机构出具的评审报告和相关规定支付工程款。
第三十四条 项目单位要按时编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做好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基础工作,并按照会计准则制度进行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账务调整处理。
第三十五条 项目工程档案是预测评估、决策设计、检查维护和维修改造校舍的重要依据,档案管理务求完整、规范和准确。建设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并将项目工程档案列入移交范围。
第六章 绩效管理
第三十六条 建立项目管理绩效考评制度,加强对建设单位在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现场管理、档案管理、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考核、评定。进一步加大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等单位在服务能力、服务态度、诚实守信等方面的考核、评定,将诚信缺失、技术力量薄弱、服务水平差的单位列入“黑名单”。
第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要重视基建管理人员业务技能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基建管理能力,要加强对基建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引导其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法制意识和廉洁意识。建设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廉政制度长效机制。校(园)长对基建队伍廉政建设负总责。基建管理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施工单位摊派费用和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借工程建设为由索要财物和谋取私利。所有的教育项目建设纳入专项预防范围。各学校要坚持统筹协调,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原则,全面推行“双签制度”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切实强化专项预防,共同做好教育建设项目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项目竣工时,应将项目建设廉****教体局备案。
第三十八条 对玩忽职守、弄虚作假、贪污受贿和吃、拿、卡、要行为当事人,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如与相关法律和上级有关规定相冲突,按相关法律和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条 本****体育局负责解释。自2024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体育局下发的《**市教育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停止执行。
附件1
**市教育系统建设项目廉洁协议书
工程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施工单位所在地址:
为了规范建设市场,确保建设工程高效,优质,按时竣工投产,****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在工程建设中深入开展反对腐败和反对不正当竞争的通知》精神,根据《**市教育项目建设管理制度》有关要求,并经甲乙双方同意,特签订《**市教育系统建设项目廉洁协议书》。
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的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和规定。
2.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工程项目人员进行廉政教育;督促甲方人员严格遵守本单位制度和在工程项目建设中保持廉洁的若干规定,如发现有违反规定的,除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外,应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
3.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保持廉洁的情况实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情况。
4.甲方人员参加乙方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须经主管部门领导同意,甲方人员不得接受乙方赠送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难以拒收的,必须按有关规定登记上交。
5.甲方人员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发现乙方单位有不廉洁的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终止其不廉洁行为的继续发生,并报告主管部门领导。
6.乙方有权了解甲方单位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和规定,支持甲方执行有关规定和制度。
7.乙方有责任对本单位工程项目人员进行廉政教育(包括甲方单位制定的有关廉政建设方面的规定),按时出席甲方召集的有关会议。
8.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宴请甲方人员或向甲方人员赠送礼品,礼金及各种有价证券,如乙方违反,根据具体情况和造成的后果,甲方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对乙方的依法处罚,直至终止工程合同,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单位承担。
9.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贿赂甲方人员,****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单位承担,并向甲方单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10.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发现甲方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终止其不廉洁行为的继续发生,并及时告知甲方单位主管领导;情节严重的可向市有关部门投诉或举报。
11.本协议使用时间:本工程发包,建设,竣工验收全过程及协议前后甲乙双方发生的有违反本协议的行为。
12.本协议的甲方指工程建设单位,分包工程的总包方和建设工程受托监理单位。
13.甲乙双方愿意接受教育及建设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协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直到处罚。
1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主管部门各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2
**市教育系统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表
(未达到竣工备案规定要求的项目)
工程名称 | 工程地点 | ||
建设单位 | 施工单位 | ||
开工日期 | 验收日期 | ||
经自查,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及合同要求。 项目经理(签字):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施工单位(盖章) 年月日 | |||
验收组意见: 1、本工程建设、参建各方面的质量行为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 2、工程技术保证资料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3、实物质量能满足结构安全功能和使用功能要求; 4、其他意见: 验收组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
根据有关规定,我单位对该工程组织了竣工验收,并形成竣工验收意见,结论为。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 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字): 建设单位(盖章) 年月日 | |||
其他验收单位意见(设计、监理) | |||
验收人员(签字): (单位盖章) 年月日 | 验收人员(签字): (单位盖章)年月日 | ||
其他参加验收人员 | |||
序号 | 所属单位 | 签字 | |
1 | |||
2 | |||
竣工验收程序及内容 1、建设、施工等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行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2、审阅建设、监理等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4、对工程施工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 5、其他 |
附件3
**市教育系统建设项目工程资料建档目录
一、立项报告…………………………………………… 页
二、设计合同(含单位资质及人员名单)…………… 页
三、初设批复…………………………………………… 页
四、地勘资料(含合同、报告、单位资质及人员名单) 页
五、规划许可证………………………………………… 页
六、图审资料(含合同、单位资质证件复印件、审图) 页
七、代理资料(含代理单位资质、代理合同)………… 页
八、招投标资料(含招标文件、招投标实施方案、招标公告、
工程投标预算书、资格预审、投标企业资料、评标结果) 页
九、财评资料(评审报告)……………………………… 页
十、中标通知书………………………………………… 页
十一、施工合同(含企业资质证件、项目经理资质证件复印件 页
十二、监理资料(含合同、单位资质及人员名单、监理人员
证件复印件、监理日志记录)………………………… 页
十三、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书……………………… 页
十四、施工许可证……………………………………… 页
十五、竣工验收通知书(竣工报告)…………………… 页
十六、竣工验收备案表………………………………… 页
十七、项目工程验收书………………………………… 页
十八、付款凭证及工程结算审计报告………………… 页
十九、施工图(含初设图、节能计算书、图纸变更申请及说明)页
二十、影像资料(项目施工前、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及竣
工后照片资料)……………………………………… 页
二十一、教育系统建设项目廉洁协议书 ……………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