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4-08-29 18:27
****001Z02 |
无要求 |
2024-09-13 08:30:00 |
90天 |
暂无 |
其他 |
500,000元 人民币 |
47,161,510元 人民币 |
综合评估法 |
2024-09-13 08:30:00 |
无 |
待定 |
资格后审 |
否 |
0001-01-01 00:00:00 |
暂无 |
**县域文江溪底泥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一期)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 **** 补充通知001号 各投标人: 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及相关事项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的组成部分。本补充通知内容与原招标相关信息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审核后的招标控制价金额为****1510元。现补充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二、本项目不可竞争项目(暂定金额)投标报价不得改变。不可竞争项目列明如下:不可竞争项目金额****060元。其中:暂列金额为:****06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为:****000元;具体项目详见附件控制价资料。 三、本项目“暂定价清单子目及暂定材料设备价格”必须按招标控制价清单项目中金额填报,投标报价时不得调整(无论其是否列入不可竞争项目中) 。 四、本补充通知公布的工程量清单中固化的工程量、单价、合价,投标报价时均不可修改。如:第三部分施工临时工程“四、施工专项工程”中的安全生产措施费金额、施工现场标准化建设工程金额”等。 五、 本补充通知补充附上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 六、近年财务状况在投标文件中“不要求”提交相关证明。 七、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中2.2.4(1)条款“推荐名录(满分3分)”中描述修改如下: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被****协会或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列入污染地块或污染底泥调查评估、治理修复“工程施工类专业机构推荐名录、名单(2021或2022或2023 年度)”的得3分。说明:推荐名录、名单需在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协会官网上进行过公告。注: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和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协会官网上公告截图。 八、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中2.2.4(3)条款:投标报价得分修改为:投标报价得分=66-投标报价偏差率×100×Q。 九、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中2.2.4(3)条款“报价合理性评分”中:a%的取值为6%,b% 的取值为8%。 十、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不变。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0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