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勤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根据我院工作需要,拟采购通勤车租赁服务,需采购通勤车2辆,服务期2年,预算约60万元,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潜在服务商投标报价。
一、服务需求
(一)新能源纯电空调车(数量2辆,服务期2年);
(二)车辆技术等级:一级;
(三)固定座位43座及以上(车长11米左右,宽2.2米左右);
(四)车辆必须买有包含司乘人员座位险的全险;第三者责任险100万以上(含);
(五)成交服务商提供驾驶员,驾驶员须持有A1证及8年以上驾龄;
(六)车辆配备有逃生锤、灭火器等紧急救援装置,车龄2年以下;
(七)****职工上下班通勤用车线路:
1、1号线(1辆车):星湖路26号大门7:15****监局大门)——麻村地铁C出口约7:20——**广场约7:26——会展中心地铁C出口约7:30——凤岭立交约7:35——埌东客运站约7:40——仙葫金质苑约7:45——**大桥——**那造路口——集聚区(特检院),下午17:10原路返回;
2、2号线(1辆车):建设路99号大门7:30——五象**南路路口约7:40——五象立交(五象大桥底)约7:45——玉象路地铁B出口约7:47——**宋厢路口(**规划馆地铁B****车站)约7:50——玉洞大道(五象湖地铁站C出入口)约7:55——梁村大道——集聚区(特检院),下午17:10原路返回;
(八)运行时间:法定工作日,每日上午、下午各运行一趟(如节假日或特殊情况需要用车另行通知,费用另行支付)。
二、付款方式
(一)计费办法:按日计算,每日计费一次。
(二)租车费用包含车辆租用费、司机劳务费、油费、过路费、停车费、各项税费等其他费用,由服务商包干。无预付款,按季度统计实际用车次数,计算结算金额。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二)具备相关营业资质。
四、相应文件包含的内容(以下资料必须提供)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
(二)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运营资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四)报名时需在资料上留下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
五、评分办法及标准详见附件《通勤车租赁服务采购评分表》。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盖章的报价文件送达**特检院,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一)递交地点:****市仁信路25号****110办公室(邮编:530200);
(二)联系人:揭政 电话:0771-****311
(三)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 10日17:00(**时间);
(四)在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监督电话向我们反映,****监察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771-****299。
(五)报价文件一式贰份,加盖公章有效。
1号线、2号线,均按每日分别报单价;
八、评**果
评****公司作为我院通勤车租赁服务商。
九、议价时间及地点
时间:本次评定将于投标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定工作。
地点:****市仁信路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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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30日